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丁連會、馬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提起公訴

日前,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丁連會、馬珍提起公訴。被告人丁連會夥同他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的規定,向不特定公眾公開宣傳進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活動,擾亂金融管理秩序,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計人民幣12238.5萬元,數額巨大。被告人馬珍明知於利通過收取社會不特定公眾提前投資老年公寓床位預定金的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變向吸收資金,仍然為於利變向吸收公眾資金犯罪提供財務方面的幫助,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計人民幣6826萬元,數額巨大,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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