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大溪水库取水口迁移工程施工招标

从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了解到溧阳市大溪水库取水口迁移工程施工招标正在进行,详情请看下文:

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南渡水源厂DN1000取水管道约2360米及取水头部2座,中心水厂DN1400取水管约970米及取水头部4座。

2.2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标招标共分1个标段。

项目名称:溧阳市大溪水库取水口迁移工程(合同编号(LYDX2020-QSQY)。

项目估算总投资:5396.61万元。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40日历天。计划2020年5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20年6月18日完工。

2.4 质量要求: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900万元且已通过完(竣)工验收的引输水管道工程业绩,工程质量需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类似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所载时间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所载的金额为准。所提供材料需确保业绩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虚假造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溧阳市水利建设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进入溧阳市水利建设市场。

3.3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目前无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在建。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具体参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水基17号)执行: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4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行政机关限制目前投标。

3.5 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

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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