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省梧州市的歐陽宇在傳銷組織“雲聯惠”投資平臺註冊會員併購買了董事長角色後,積極發展下線會員。對“雲聯惠”傳銷活動的實施擴大起到了關鍵作用並獲取了高額經濟利益。他的行為已構成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近日,梧州市長洲區人民法院對歐陽宇依法進行了一審宣判。
經法院審理查明,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雲聯惠,主要運營雲聯商城。“雲聯惠”要求參與人員通過“雲聯商城”或者推薦人的推廣二維碼等註冊成為普通會員,系統根據推薦關係自動識別記錄並鎖定上下級關係。會員級別按照繳納金額由低到高依次為普通、金鑽和鉑金三級,升級到鉑金會員則需要繳納999元。
庭審直擊廣西“雲聯惠”傳銷案
會員可以享受消費返還,金鑽以上級別的會員還可以獲得下線無限層級的“嘉獎”積分獎勵,以積分的形式計算和給付參與人員繼續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報酬。鉑鑽會員繳納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的代理費成為雲聯惠代理後,發展商家可以獲得其代理區域內所有交易額5‰至2%不等的積分獎勵,發展新代理還可以獲得促成獎勵。
另外,“雲聯商城”的聯盟商家則拿出16%的佣金給雲聯惠公司作為“共享金”,這16%也會逐日返還給聯盟商家。
2017年,歐陽宇成立“宇聯惠”公司擔任法人,並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註冊“雲聯惠”投資平臺併購買董事長角色,隨後歐陽宇積極發展下線會員。
截止案發時,歐陽宇在整個雲聯惠投資平臺網絡推薦關係中處於第31層,下線總人數有102個,直接下線人數有30個,下級層級有5層。歐陽宇屬於鉑鑽會員,提現總金額為人民幣41627元。
法院認為,“雲聯惠”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方式取得發展其他人員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進而騙取財物,嚴重擾亂了經濟社會秩序,是一個非法傳銷組織。
被告人歐陽宇建立“宇聯惠”公司並加入“雲聯惠”後,通過該投資平臺積極發展下線,對傳銷活動的實施、擴大起到了關鍵作用,下線層級超過三級且下線人數超過三十人,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據此,長洲區法院以歐陽宇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同時責令歐陽宇退出違法所得人民幣41627元。
金融智商稅提醒,“天上不會掉餡餅,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龐氏騙局很簡單,就是拆東牆補西牆,收益來源來自於後來的人交的入門費,一旦這個資金鍊斷裂,就可能導致模式崩盤。其實目的還是騙取錢財,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騙取入門費為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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