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事业单位高定工资啦,你还不知道吗?

昨天,一条最新消息刷爆小编的朋友圈,是关于事业单位薪资的,不少正在准备事业单位的朋友们看了都感到十分开心,想必还有许多小伙伴还知道这个,《重庆市人社局关于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高定工资通知》,下面,涪陵中公教育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项最新的通知吧。


新政策!事业单位高定工资啦,你还不知道吗?

执行范围和对象

(一)除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原规定执行高定工资政策以外,其他区县的下列机关事业单位纳入高定工资政策执行范围:

1.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和地处(含派驻)县域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

2.区所属乡镇、街道(以下简称“镇街”)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地处(含派驻)镇街且主要职责为所在镇街服务的市级、区级机关事业单位。

(二)执行对象为上述范围中2017年1月及以后新(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1月仍处于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主要政策

1.新聘用无工龄或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大专、本科毕业生,可执行6个月见习期工资,从第7个月起(2017年1月仍处于试用期的,最早从2017年1月起),按拟聘岗位执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高定1级。

2.新聘用无工龄或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3至6个月的初期工资;明确岗位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在学历转正定级对应标准的基础上高定1级(如高定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则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

3.聘用前连续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聘用前本人学历、工作经历和聘用后拟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级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聘岗位执行岗位工资,原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新政策!事业单位高定工资啦,你还不知道吗?


相关规定

(一)2016年12月及以前录用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2017年1月的级别工资如低于相同学历人员定级工资标准(含高定)的,从2017年1月起按相同学历人员定级工资标准(含高定)执行,并从2017年起重新计算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2016年12月及以前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高校毕业生,2017年1月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含高定)的,从2017年1月起按相同学历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含高定)执行。

(二)2017年1月及以后因调动、遴选、选聘等原因变更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比照新单位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

该政策的亮点是?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推动基层事业发展。

在扩招的大背景下,这个政策向我们传达出2大点:

1、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2、高定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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