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旅聯合及其控股股東等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中證網訊(記者 周松林)上交所4月28日披露紀律處分決定,對國旅聯合(600358)及其控股股東廈門當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施亮、時任總經理蒲海勇、時任董事會秘書陸邦一、時任財務總監兼副總經理連偉彬予以通報批評。上述紀律處分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經上交所查明,國旅聯合在規範運作和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控股股東廈門當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代資管)在規範運作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違規行為。

一,控股股東未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形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2018年7月5日,國旅聯合董事會審議通過向公司控股股東當代資管作價2000萬元出售持有的中農國聯冷鏈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農國聯)49%的股權。受讓雙方於2018年7月6日簽訂轉讓協議約定,協議簽訂10日內,當代資管向公司支付500萬元;在中農國聯49%股權完成工商變更後30日內,當代資管向公司支付1500萬元。

協議簽訂後10日內,當代資管未按約定支付500萬元轉讓價款。2018年8月24日,公司將中農國聯49%股權過戶到當代資管名下,但當代資管仍未按約定在付款最後期限前向公司支付2000萬元的股權轉讓交易款。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收回上述款項,涉及金額佔公司2017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3.76%。根據年審會計師中天運會計師事務所於2019年4月30日出具的《關於國旅聯合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佔用情況的專項說明》,報告期內,上述20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構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二,公司未及時披露當代資管未支付股權轉讓款的交易進展。2018年7月16日、9月24日,當代資管未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的事實已經發生,作為合同相對方,公司應及時對外披露當代資管未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的事項,但公司未就上述事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才在2018年年度報告及年審會計師出具的《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佔用情況的專項說明》中說明上述欠款事項。2019年8月7日,經監管督促後,公司才披露上述事項進展。對於當代資管未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的交易進展,公司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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