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設立獨立銷售公司的5個財稅決策點

企業設立獨立銷售公司的5個財稅決策點

對於所有公司而言,銷售都是性命攸關的重要運營環節,收入的確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繳納都與此密切相關。實務中是將銷售職能放在企業內部實施,還是設立獨立的銷售公司?我們認為,從財稅和內控的角度著眼,關鍵的決策點至少包括以下幾個:

一、銷售公司是否能夠直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銷售公司如果可以直接享受更低的稅率,或者置於有更多稅收優惠的稅收低窪地,則可以實現整個企業產業鏈稅負的降低。但需要特別注意:

1、不能將銷售公司作為空殼公司運作

銷售公司承擔獨立的銷售和營銷職能,在客戶尋找、信息蒐集、交易談判、簽約、物流等功能上必須有所擔當,同時這些獨立職能的實施也要求銷售公司更應該有自己的獨立運營團隊,不能淪為強行避稅的空殼公司,否則即使短期實現稅負降低,長遠來看必將引發稅務機關的關注,帶來巨大風險。

2、要考慮銷售公司與上游公司定價是否公允?

作為關聯企業,銷售公司與上游公司的定價必將成為稅務機關關注的焦點,關聯關係從來不是問題,但利用關聯關係轉移利潤避稅就是問題,因此稅務機關將根據稅收徵管法以及《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對於銷售公司和上游公司定價進行判斷,如果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則,將面臨調整。

二、銷售公司是否能夠少繳稅?

在某些特殊行業,銷售公司的設立可以做到少繳一種稅的目的。最典型就是酒類生產企業,由於消費稅只在生產企業徵收,因此幾乎所有的酒類生產企業都有自己的銷售公司,並將大量利潤留在銷售公司,這部分利潤自然可以少交消費稅。

三、銷售公司是否能夠增加當期稅前扣除?

在所得稅稅前扣除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是有限額的,當期銷售收入的15%以內方可當期扣除。對於很多依靠廣告拉動的企業,15%限額可能不夠,雖然稅法允許向以後年度遞延扣除,但今年不夠,明年依然不夠!這種時候,設立銷售公司就十分有必要,不僅生產企業可以做廣告,銷售公司依然可以做廣告,兩邊各自按照15%限額扣除,無形中廣告費扣除比例幾乎增加了一倍。

四、銷售公司是否有利於風險剝離?

對於很多行業的銷售而言,是存在風險的,比如銷售中的腐敗問題,採購中的內控與法律風險等,這一點在醫藥行業就表現得特別明顯。如果是在同一個公司,銷售的風險必將影響整個企業,因此在特殊領域和特殊情況下,將銷售職能剝離到銷售夾層公司,也就意味著將對應風險剝離出去,實質上起到了降低和控制風險的作用。

五、銷售公司是否有利於融資?

如果僅僅將銷售業務置於公司內部,無法形成獨立的資金流和交易行為,獨立出來的銷售公司可以提供長期而穩定的資金流,等於單獨設立了一個新的融資平臺,對於很多融資有限制的行業,銷售公司融資是有價值的。

企業是否設立銷售公司,同樣是多方面綜合因素考量的結果,但作為決策者,以上五點因素至少不應當被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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