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東:老友欠鉅款十年不還,法官溫情執行促和解

“莫逆之交”到“割席斷交”,關係向來和睦的同村老鄉趙某和劉某因10年前的數筆債款而心生芥蒂直至鬧上法庭,4月26日,經邵東法院執行法官的悉心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2010年3月,劉某因經營性流動資金短缺,陸續向趙某借款145萬元,並約定月息2%。後續很長一段時間,劉某都準時付息。2016年3月後,劉某以經營困難、資金短缺為由拒不償還本息。經多次催還未果,2018年2月,趙某將劉某訴至邵東法院。經審理判決,劉某須在三十日內返還趙某本息。

判決生效後,劉某仍拒絕還款,無奈之下趙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司法查控,劉某名下有套某小區住房,但估價不高,離145萬的本金及近百萬的利息相差甚遠。2019年7月,經申請人舉報,劉某在甘肅、貴州等地承辦食堂,有一定經營收入。該院前往調查過程中發現雙方均有意達成和解。為徹底解決二人糾紛,執行法官多次向雙方瞭解該案前因後果並做二人思想工作。“老劉,你這欠款也近十年了,你雖經營困難,但非拒還藉口。再說法律層面,拒不履行還款義務,觸犯拒執罪,情節嚴重也是可以入刑的,不值當。”不等劉某回應,法官又對趙某說道:“‘冤家宜解不宜結’,老劉疫情期間生意經營困難,負債累累,但留得青山在,只要他的生意還在,‘下蛋的雞’就還活著,可能的話你也退一步。”在法官主持下,劉某多次向趙某道歉並答應還款。趙某最終在劉某誠懇道歉下願意放棄所有利息,支持劉某渡過難關。2020年4月26日,二人在法官主持下,簽訂執行和解書,雙方握手言和。

文字:李青梅、劉嘉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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