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指导,重帮扶!市局“四措并举”助力食品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强指导,重帮扶!市局“四措并举”助力食品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大宗食品供应稳定,本着“保供应、保复工、保安全”原则,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监督,压实责任,突出指导帮扶,出台四项举措,帮助食品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强指导,重帮扶!市局“四措并举”助力食品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自2月1日起,市局对复工复产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持续性现场监督检查和帮扶指导。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判断,以及我市食品生产企业运营实际,提出了以严把“四关”为主的要求,并于2月2日下发《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市食品生产监管的几点要求》和《杭州市已开工食品生产企业情况检查统计表》,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因地制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已复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指导工作。


强指导,重帮扶!市局“四措并举”助力食品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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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月13日

全市已复工的食品生产企业累计达83家,生产人员共计8841名;涉及产品类别主要为“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豆制品、饮用水、方便食品”等民生必需品。从督查情况看,已复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受疫情影响,在产的食品生产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防疫物资短缺、原辅材料短缺、检验验收不便、信息获取不清等困难。


针对上述情况,市局食品生产处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复工复产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指导的通知》,力求通过科学精准施策,有效缓解企业复工复产难题。主要措施有:

No.1

协调解决

对防疫物资采购困难的食品生产企业,联系有关部门尽力协调解决;对生产原辅料采购困难的,积极协调或通过省、市局联系产地市场监管部门,寻找产品质量稳定(连续三年以上无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原料供应企业,并允许食品生产企业在获得原料供应方合格承诺后实施短期应急采购;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统筹协调功能,倡导同业互助、信息互通、物资互调、共度难关。


No.2

应急替代

因检验员不能及时到岗、无法自行开展出厂检验的,允许短期分包给具备同等检验能力的食品生产企业或第三方检验机构。


No.3

承诺备案

在企业作出安全生产承诺的前提下,对1月23日后有效期届满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可由食品生产企业自行校准后继续使用;1月23日后维护保养到期的生产设备,可由食品生产企业自行保养后继续使用。


No.4

线上指导

充分运用食品生产监管云平台、微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将疫情防控期间对食品安全生产的新要求、新规定及时告知所辖食品生产企业;通过线上培训或线上答疑等形式,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生产相关技术指导,特别是清洗、消毒知识的专业指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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