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残疾人创业就业单位可享受经营租金补助

市残联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福州市盲人按摩场所等残疾人创业就业单位经营租金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为受疫情影响的残疾人就业创业者纾困。

福州:残疾人创业就业单位可享受经营租金补助

据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陈添武介绍,该实施方案具有针对性强、扶持范围广、受益群体大、补助标准高、申报流程严谨等特点。


“该《方案》扶持对象不仅限于盲人按摩场所或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只要是残疾人本人创办的企业(公司),均纳入扶持范围。”陈添武表示,企业法定代表人不限户籍,只要在福州合法正常经营的,均可享受经营租金补助。


《方案》明确,按照经营场所的面积进行补助,补助期为3个月。租赁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每月补助2000元;租赁面积5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的,每月补助2500元;租赁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的,每月补助3000元。


目前,该实施方案已正式下达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创业就业单位,在5月15日前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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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信息来源闽南网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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