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撫順市:“沒想到十多年前的錯誤都能糾正”

“沒想到檢察官對我一個罪犯的事兒這麼重視,更沒想到十多年前的錯誤判決現在還能給予糾正。我一定積極改造,爭取早日出獄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近日,當檢察官通過遠程視頻向牟某宣讀刑事補充裁定書時,已在監獄服刑11年的牟某既意外又感動。

2019年8月,遼寧省撫順市河北地區檢察院在開展巡迴檢察工作中,收到在押服刑人員牟某所服刑的遼寧省撫順第一監獄轉來的信函——監督刑期計算錯誤請求書。檢察官收到申訴信後立即向分管領導彙報,開展法律監督調查,並發現:牟某因犯詐騙罪、合同詐騙罪、虛報註冊資本罪,由原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判決書及送達遼寧省撫順第一監獄的執行通知書載明刑期自2009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止。原判刑期為有期徒刑十五年,牟某判決執行以前被先行羈押33天,其刑期應為2009年1月20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止,刑期計算確實有誤。

由於是外地法院作出的判決,經向遼寧省檢察院彙報得到支持後,河北地區檢察院向原審法院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近日原審法院依法作出刑事補充裁定,將原判決書中“即從2009年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止”更正為“即從2009年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7日止”,同時對執行通知書刑滿日期也作出更正。

今年4月9日,服刑人員牟某家屬代表來到撫順市河北地區檢察院表示感謝。檢察官與服刑人員家屬進行深入交流,向他們介紹法律規定,對服刑人員家屬做進一步法律宣傳,囑託他們教育服刑人員服從改造,爭取早日迴歸社會,做一個守法公民。


來源:檢察日報 記者劉鍵 通訊員李希鵬 付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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