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做錯一件事,一名村醫被罰11萬、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在我國的廣大農村,有一批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鄉村醫生,在這個平凡而又神聖的工作崗位上,他們沒有做出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但在這個有限的空間裡,他們任勞任怨,辛勤耕耘,為了每一個老百姓的健康默默奉獻,他們被稱為“健康守門人”但是即使這樣,這個群體裡面難免也會出現各種不一樣的情況:

因為做錯一件事,一名村醫被罰11萬、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壽縣隱賢鎮包公村原衛生室長戚某為牟利,竟在短短的一年多時間裡虛報病人就診1萬多人次,以騙取新農合診療費補償款。1月16日,記者從鳳臺縣人民法院瞭解到,戚某一審被認定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罰金11萬元。

據瞭解,村民到衛生室就診時,醫生開具處方,並將就診村民的就診信息登記到新農合報銷系統裡(該系統直接聯網到縣新農合管理中心),直接從系統裡將農戶的就診款進行減免,除去病人自費的錢以外,剩下的就診錢由縣新農閤中心按比例補助給衛生室。

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6月,戚某任包公村衛生室室長,管理衛生室的日常工作。2012年2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期間,戚某利用職務之便,通過其本人和安排包公村衛生室其他醫生,以虛開處方、分解處方、代簽病人姓名的形式,製作虛假的新農合參保人員就診信息材料,經隱賢鎮衛生院上報給壽縣新農合管理辦公室,騙取國家新農合一般診療費補償款,其間共上報虛假就診信息14064人次,騙取國家新農合一般診療費補償款共計70280.5元。

此款被戚某領取後,給自己和村衛生室其他人作為福利發放。法院審理後認為,戚某在擔任隱賢鎮包公村衛生室室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分解處方、虛開處方、代簽病人姓名的形式,增加衛生室門診就診人次,騙取國家新農合一般診療費補償款合計70280.5元,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罰金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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