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玩手遊吃雞被引誘扣款?千千萬萬家長辛苦錢受到威脅

近期,受疫情影響,人們在家的時間增多了,年輕人和小孩更是成為了絕大多數的線上消費群體。因為暫時仍然無法開學與復工,出門受到諸多限制,在家也沒有其他娛樂方式,很多人都把金錢和精力都花在了手機遊戲上面,而手遊“吃雞”——《和平精英》卻成為了很多未成年人“燒錢”的遊戲。


未成年人玩手遊吃雞被引誘扣款?千千萬萬家長辛苦錢受到威脅


但是無論玩什麼樣的遊戲,如果不把握好度,就很容易既傷身體,又浪費錢財。特別是未成年人,其意志力薄弱,對錢的概念也模糊不清,消費觀和價值觀也沒有完全樹立起來。再加上是沒有收入的人群,他們根本不知道掙錢的辛苦,在玩遊戲的過程中,為了追求刺激或者是皮膚的好看,無形中花出去很多錢還不自知。


近年來,隨著未成年人觸網年齡越來越低,孩子盜用父母信用卡充值遊戲幣、打賞主播的現象並不少見。其實大家心裡都明白,所有的遊戲開發出來都是為了賺錢的,並且未成年人在玩遊戲的時候自制力更差,很容易就被誘導充值,網上已經有很多類似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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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有位孩子的母親孩子年齡都很小,可以說是未經家長同意在《和平精英》遊戲裡面被胡亂扣費了。當然了,這個家長只是千千萬萬家長中的某一個,很多類似的事件每天都在上演。


據媒體報道,西安一10歲的孩子,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用父親支付寶在4天內充值一款遊戲近2萬元。杭州一13歲男孩用母親的支付寶為兩款遊戲支付了10多萬元。河北邯鄲一13歲男孩通過母親的微信轉賬8000多元用於遊戲充值。家長的血汗錢被無端扣走,而這背後暴露出來的問題都十分需要引起各方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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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法總則》第十九條及二十條關於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的規定,8歲以上未成年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可獨立實施純獲利或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但除此之外都需要監護人的同意或追認。而8歲以下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有行為均由監護人代理。


對於遊戲經營者或直播平臺一方要返還金錢義務,而未成年人一方則要返還相應的遊戲貨幣等虛擬財產。首先未成年人冒用家長賬戶進行充值行為本身存在過錯;然後家長沒有盡到監督責任,也沒有妥善管理自己的賬戶和密碼;而平臺方也沒有盡到謹慎審核義務。


遊戲固然好玩,但是家長也得對孩子多進行管教,盡到監督的責任,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隱私密碼等,而平臺方也要加強身份核實力度,關於遊戲扣款問題需要進行安全驗證,儘可能避免未成年人使用家長的手機被胡亂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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