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還應該記得雷鋒同志吧?沒忘吧?什麼?我不說你還就真忘了?好吧,你贏了!
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
別噴我,這不是我說的,也不是人名群眾說的,這是一位掌管著法律,大眾認知的法官說的!
其實這句話另一個意思就是:不是你撞的,你可以不扶!
![為什麼現代人寧願熟視無睹?也不願意見義勇為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隨著社會某些人風氣的逐漸敗壞,某些老人的為老不尊,他們也在潛移默化的改變著我們的思想。從“助人為樂”變成了“助人色變。”
我想著小時候我和同學都以扶老人過馬路為自豪,都爭著搶著扶老人過馬路。但是現在呢?我們都開始教導孩子離老人遠一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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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真的想用自己的一絲綿薄之力奉獻社會,但是就怕出了事,被一些人顛倒黑拍,搬弄是非。到最後卻自己默默承受這一切,無處訴苦。
其實,現在有些人也不敢見義勇為了!前幾年,經常以見義勇為為自豪,現在卻“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色狼車上騷擾女孩子被打,反而說被打成七級傷殘,高中生卻被判刑!
見義勇為本來就是維護法律的一種表現方式,看見有人犯法,知法犯法就要及時制止,難道現在見義勇為成了一種錯誤了嗎?
法院判決現在首先考慮的是人有沒有受傷嗎?是根據這個來裁定的嗎?但願不是!要是這樣,以後就沒有人管這些事了。
看見有人犯法,人們首先想到的不是怎麼制服犯罪者,而是首先想到是如果見義勇為會不會到頭來惹得一身騷!
是不是以後見義勇為就應該好好勸說歹徒放下武器?用愛的力量感化?像舞法天女一樣朵蜜他們?
不就在前兩天,偷情男離開時被阻從2樓跳下身亡 ,阻攔者卻獲刑10年半。法官判決說法院宣佈判決結果,張倩與男網友存在不正當關係,但僅屬於道德範疇,不具有刑法意義上的過錯。趙亮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並實施毆打行為,男網友跳樓是為了逃離、擺脫趙亮的控制,由此造成死亡。因此趙亮犯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同時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四萬多元。
聽到這裡,慌了,大家請慢慢理解,“偷情”,“婚姻法”這兩者的聯繫,按這麼說來,好了,我也就不說了。某些東西也就形同虛設了!
最後,大家應該知道是誰改變了這個思想了吧?是誰改變了這一切了吧?對,就是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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