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应该追究法官责任,什么情形下不予追究,请看这篇文章


什么情形下应该追究法官责任,什么情形下不予追究,请看这篇文章

文章背景:

近日一位网友咨询,他曾经因为涉及一起刑事案件而被法院判处罚金。但是因为罚金数额过高他不服,经过申请再审以后改判,罚金数额也符合其心理预期。但是,他本人想追究法官的过错责任。理由是因为错判,导致其企业损失。

这个案件其实并没有我描述的这么简单,但是仅仅因为错判罚金数额,就追究法错案责任还是有瑕疵的。毕竟,这里还需要解决两个问题。

一,造成法官“错判”的原因,不是所有结果被纠正,就一定要追究法官责任的。如果是以下原因造成的法官认定错误,是不能作为错案进行责任追究的。

1,对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具体条文的理解和认识不一致,在专业认知范围内能够予以合理说明的;

2,对案件基本事实的判断存在争议或者疑问,根据证据规则能够予以合理说明的;

3,当事人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权利主张的;

4,因当事人过错或者客观原因致使案件事实认定发生变化的;

5,因出现新证据而改变裁判的;

6,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的;

7,裁判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其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二,造成损失的证据。

也就是说,主张人既然提到因为法官错判而给其企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那么就应该提供相关证据。例如,相关评估结果,以及是否和法院判决有关联而带来损失的一切证据。

我们都知道,法律注重证据。法律的认定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的,空口无凭呀!也就是说,不能你说给你造成损失了,就认定为损失,要经得起证据的检验,这需要一个过程,不是那么简单的。

同时,还要有相关的法规依据,如果是因为条款(一)中的八种情形造成的改判,法官是没有责任的。

文章写到这里,有些读者就会说,你怎么完全替法官说话呢?咱们别着急,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情形下,必须要追究法官的相关责任:

1,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2,法官有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和纪律规定,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法律及有关纪律规定另行处理。

3,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4,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

5,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6,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和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7,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文书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8,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明确规定违法审判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0,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怠于行使或者不当行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通过以上的全部内容,大家应该已经了解了,什么情形下应该追究法官的错案责任,什么情形下不予追究,建议大家自行对比一下。

最后,我要告诉大家,如果举报法官是否存在违法审判行为的,应该向法院的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法院监察部门经调查后,认为应当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应当报请院长决定,并报送省(区、市)法官惩戒委员会审议。

小结: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法官应当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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