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中被告應提起專利無效,否則後悔莫及

一、外觀設計專利是什麼?

外觀設計專利是中國《專利法》中規定的3種授權專利之一,另外兩種分別是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與前兩者相比最大的區別是其不保護技術方案,而是保護產品外觀設計方案。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中外觀設計專利的定義為:“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由此可見,外觀專利專利主要保護的是工業產品的外觀設計,這也是外觀設計專利與著作權保護範圍的最大區別,著作權保護的範圍是有獨創性高度的作品。


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中被告應提起專利無效,否則後悔莫及

外觀設計專利是什麼?


二、如何識別外觀設計專利?

根據2010年4月至今使用的專利號編碼規則,專利號的通用格式為“ZL20191xxxxxxx.x”,以上述專利號為例,其中ZL是專利的首字母,2019是申請年份,第五位數字1代表專利類型為發明專利,如果第五位數字為2代表其為實用新型專利,如果為3代表其為外觀設計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在申請授權階段並不經過實質審查程序,所以其穩定性並未經過檢驗。

三、向什麼部門提起宣告外觀設計專利權無效?

專利授權後,任何人均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複審和無效審理部提出宣告專利無效,若對其無效決定不服還可以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四、為什麼要宣告外觀設計專利無效?


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中被告應提起專利無效,否則後悔莫及

為什麼要宣告外觀設計專利無效?


實踐中專利無效審理部的審查員在開庭時,大多會詢問雙方之間是否有侵權訴訟,其實這也是大多數宣告專利無效案件的起因,司法實踐中根據《民訴法》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在專利侵權審理過程中若被告在舉證期限之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複審和無效審理部提出宣告專利無效,那麼法院對專利侵權訴訟會暫時停下來,等待無效決定結果。業內來講,當代理專利侵權案件的被告方當事人時,在適當時間內提起宣告專利無效已經變成常規操作流程,這樣做有至少3個好處:

其一,可以為專利侵權訴訟爭取應變時間,像我們前面所述,被告在舉證期限之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複審和無效審理部提出宣告專利無效,那麼法院對專利侵權訴一般會裁定中止,等待無效決定結,這樣就會為律師更好的研究侵權案件爭取時間;

其二,在法院審理的專利侵權訴訟中,專利權屬證據或者說專利有效性證據是極為核心的一類證據,若涉案專利在專利無效程序中被宣佈無效,其後果不異於被釜底抽薪,畢竟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呀。應該看到,在法院專利侵權審判司法實踐中,判斷專利權是否有效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行政職責範圍,法院作為司法機關無權質疑涉案專利權的穩定性,在審判中只能推定涉案專利有效;

其三,實踐中存在這種情況,在專利侵權訴訟階段,專利權人會向法院主張一個比較大的保護範圍,以期望儘可能大的保護自己權利;但是在專利申請階段,專利權人在跟審查員溝通中會主動把專利權範圍縮小,把專利權範圍解釋為一個比較小的範圍,以期更容易地獲得專利授權。為了防止專利權人這種兩頭得利的可能,也有必要提起專利無效程序,讓專利權人在無效程序中明確其保護範圍。

五、宣告外觀設計專利無效的主要理由有哪些?

在司法實踐中,比較常用的宣告外觀設計的理由是《專利法》的第23條和第9條,其中以第23條的理由最為常見,第23條第1款的無效理由可以簡單的理解為涉案專利與對比設計相同或實質性同、第23條第2款的無效理由可以理解為涉案專利與對比設計無明顯區別、第23條第3款的無效理由可以簡單的理解為涉案專利與其它在先權利之間有權利衝突,比如先權利之間為他人的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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