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國和齊國都尚武,為何秦軍銳不可當,而齊軍的戰鬥力不行?

春秋戰國由於戰爭的頻繁發生,各諸侯國大多有尚武的民風。根據史書的記載,除了秦國之外,吳越、楚、趙、齊等諸侯國都有崇尚武力的傳統。

例如《漢書·地理志》就記載:“吳粵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劍,輕死易發……本吳粵與楚接比,數相併兼,故民俗略同。”

秦國和齊國都尚武,為何秦軍銳不可當,而齊軍的戰鬥力不行?

秦昭王劇照

趙國自趙武靈王“胡服騎射”之後,成為了戰國中後期唯一一支能與秦軍相抗衡的軍事力量。

而地處東方的齊國,也有悠久的尚武之風,曾與秦國並稱東西二帝。管仲說齊國“其民貪粗而好勇”,司馬遷說齊人“勇於持刺,故多劫人者”。齊國在兵法領域也有頗多建樹,出現了著名的軍事理論研究機構——稷下學宮,孫子兵法、孫臏兵法等更是聞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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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七雄形勢圖

然而最終結局卻是,秦國培育出了一支令山東六國膽寒的“虎狼之師”,成為秦國統一天下的鋒利工具。而尚武的齊國,當秦國大兵壓境時,竟出現了“民莫敢格者”的局面。這是為什麼呢?

先說秦國。

《漢書•地理志》記載,秦人“皆迫近戎狄,修習戰備,高上氣力,以射獵為先”。相比其他諸侯國,秦國地處西北,自然條件惡劣,經濟文化落後,為獲得生存和發展的空間,秦人不得不與戎、狄等蠻族長期征戰,惡劣的生存環境造就了秦人強悍尚武、堅韌不拔的性格。

在商鞅變法之前,秦人的尚武精神體現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私鬥成風。為把這種彪悍尚武的民風轉化為軍隊的戰鬥力,商鞅在變法中推行了《軍爵律》,實行軍功爵制。一方面,秦國厚賞軍功,對於宗室貴族,沒有軍功就不能列入公族簿籍,而即使是一名普通的士兵,如果能在戰場上殺敵立功,也有機會獲得高官厚祿;另一方面,通過實行嚴刑酷法,懲處作戰中沒有戰功或逃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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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馬俑中的士兵

通過厚賞嚴罰,整個秦國內部形成了“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的局面,嚮往戰爭、歌頌戰爭充斥於人們的生活,“民之見戰也,如餓狼之見肉”,甚至達到“聞戰而相賀”的地步。而每當秦軍士兵離家作戰的時候,家屬都要囑託“不得無返”,如不奮勇殺敵,不但要被處死,還將連累家人,倘若臨陣脫逃,那麼天下雖大也無藏身之地。

就這樣,商鞅通過變法把軍功爵制制度化、規範化,並以國家強制性手段確保執行,完美地將秦人尚武的民風轉化成了可怕的戰鬥力。

據統計,從商鞅變法到秦始皇即位前一年,前後經過109年時間,秦國除了同若干殘存的小諸侯國和西戎、巴、蜀少數民族作戰以外,同東方六國一共作戰60餘次,獲全勝的有58次,斬殺敵軍129萬,攻取城市147座,未獲全勝或互有勝負的僅5次,敗北僅4次。

秦國和齊國都尚武,為何秦軍銳不可當,而齊軍的戰鬥力不行?

秦軍

再說齊國。

其實,齊人的尚武風氣不在秦人之下,齊國大地上普遍尊奉戰神蚩尤就是齊人尚武的反映。姜太公施行“舉賢尚功”的統治方針,以武為本,確保了尚武精神很快在齊國得以形成。齊國在政策上提倡的“是必立,非必廢,有功必賞,有罪必誅”的獎罰分明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激發了齊國人民為國家而戰的勇氣。

此外,齊國的尚武精神還表現在注重發展其武技水平,強調殺敵搏鬥的技巧。改變了先秦以前原始武學重氣力而少技巧的狀況,開創了以技巧勝勇力的先河。

但是,正如《史記·貨殖列傳》所說,齊人“怯於眾鬥,勇於持刺”,也就是說齊人有好勇善鬥、崇尚武技的傳統,但是這種尚武精神卻沒有引導到戰爭的軌道。

秦國和齊國都尚武,為何秦軍銳不可當,而齊軍的戰鬥力不行?

齊國刀幣

齊國自管仲開始就實行農工商並重的經濟政策,為齊國曆代統治者所繼承。這政策雖然帶來了齊國的富庶,但也造就了一個人數眾多的工商業者階層。這些工商業者從軍的熱情並不高,殺敵立功所獲的物質獎勵對他們也缺乏吸引力,這就嚴重影響了齊國軍隊的兵源及戰鬥力。

即使那些因為生活艱苦、被迫投身行伍的下層平民,物質的誘惑也比不上生命的代價。因此,在我強敵弱的情況下,齊軍能勇猛殺敵以求獎賞,然一旦遇到勢力相當或者敵強我弱的情況,齊軍就怯戰了。

在秦國統一六國的戰爭中,齊國的滅國是最為恥辱的——不戰而降。

所以,齊人尚武最終僅僅是孕育了著名的兵法思想,誕生了馳名中外的中華武術,卻沒有形成軍隊征伐四方的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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