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謙縣抓住“三個環節”築牢幹部監督之網

為加強幹部監督工作,克服消極腐敗現象,密切黨群關係,囊謙縣發揮多方面合力,突出監督重點、整合監督資源、拓寬監督渠道,真正將幹部置於“透明環境”中,從而規範幹部管理,打造廉政、高效、務實的幹部隊伍。

一是突出監督重點。從對象上,幹部監督緊盯“重要崗位”“主要負責人”,監督一把手在決策過程中的權利運用,確保把權利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使權利使用規範化、制度化。從內容上,主要監督“決策透明度”,對“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過程進行有效監督,通過制定詳細的實施細則,確保操作有據可循。從監督範圍上,在監督領導幹部工作日之外,還要重點監督工作之外的“朋友圈”“社交圈”,確保領導幹部工作生活透明乾淨。

二是整合監督資源。針對幹部監督工作工作漏洞,縣紀委監委和審計部門通過分析典型事件,研究問題癥結,查找體制機制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探索“不能腐”的機制,同時各部門完善協作機制,定期協調溝通交流情況,及時提供工作意見措施,為幹部監督執紀問責提供堅實保障。

三是拓寬監督渠道。形成黨內外結合、上下貫通、縱橫交錯、環環相扣的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督體系。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監督結合起來,擴大人民群眾在幹部監督中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增強工作透明度;完善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實行民主集中制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在外部監督方面,建立領導幹部推薦責任制度、領導幹部考察制度、領導幹部民主推薦、任前公佈制度,各項制度相互配套,確實強化具體實施和操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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