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706 證券簡稱:良信電器 公告編碼:2020-029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1、會計政策的變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財政部修訂發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以下簡稱“新收入準則”),根據財政部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 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對原採用的相關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2、變更日期

根據財政部上述通知規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採用新收入準則。

3、變更前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2006年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以下簡稱“原收入準則”),以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

4、變更後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後,公司將按照財政部修訂及頒佈的新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執行。除上述會計政策變更外,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預計不會對公司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亦不會導致本公司收入確認方式發生重大變化,對公司當期及前期的淨利潤、總資產和淨資產不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根據新舊準則銜接規定,企業也無需重述前期可比數。

三、董事會決議情況: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監事會決議情況:

公司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新

會計準則相關規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更準確地反映公司

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的相關規定進行的相應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無重大影響,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調整。執行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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