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司機撞倒女士“逃逸”?新區交警:現場沒有碰撞痕跡

自己駕駛電動車駕駛轉彎時操作不當摔倒,出租車司機路過事故地時前去救助,女子卻稱被其撞倒。經過民警多方調查,這起案件終於“水落石出”。

4月8日中午14時許,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新區大隊事故中隊民警接到一起報案稱,當事人駕駛一輛電動車行駛至橋溝路下行線拐彎處,被一輛出租車撞倒,出租車司機“逃逸”。

出租车司机撞倒女士“逃逸”?新区交警:现场没有碰撞痕迹

“我們趕到現場勘查發現並沒有碰撞痕跡,但當事人卻清晰的報出了“嫌疑”車輛的號牌。”民警劉勇告訴華商報記者,“隨後我們聯繫到出租車司機卻說,在駕車路過的時候看見有人倒地才跑過去救助的。”

雙方各執一詞,但“嫌疑”出租車前置行車記錄儀處於損壞狀態無法自證。無奈之下,劉勇等幾位辦案民警只好到新區指揮中心排查當時段路過的車輛。

“當天路過的車輛很多,我們逐步排查後發現有四輛車路過了當時的現場。”劉勇說,“當時路過車輛的行車記錄儀看的很清楚,胡某駕駛的電動車是在轉彎過程中自己摔倒的,根本就沒和任何車輛發生碰撞。”

出租车司机撞倒女士“逃逸”?新区交警:现场没有碰撞痕迹

“為了讓證據更充分一些,我們還聯繫到了當時乘坐該出租車的乘客。”劉勇說,“乘客也明確的說乘坐的出租車沒有發生碰撞,反而看到女子摔倒後,下車詢問了她需不需要幫助。”

“證據面前她也沒啥好辯論的,胡某也承認了自己在轉彎時操作不當摔倒的。”在行車記錄儀和乘客的證詞面前,胡某某及其代理人承認了事故與出租車駕駛人鍾某某無關,隨後及其代理人決定撤案,還當事人一個清白。華商記者 張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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