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举行“百日大练兵”之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

为了提高案例撰写水平和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促进一线承办法官的积极性,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自接收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选送参加自治区高级法院“百日大练兵”之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依照通知的报送具体要求,在我院三楼会议室举行了“百日大练兵”之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由15名员额法官从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自己制作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中自行筛选,共有9篇候选裁判文书参评,经由我院8名法官裁判文书评审组再次筛选,严格评查,评选出优秀裁判文书共3篇(其中刑事1篇、民事2篇),评审组对每篇获选裁判文书均给出了评语评价。我院对此次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将进行参加自治区高级法院“百日大练兵”之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报送。

针对此次参评的裁判文书,与会法官们畅所欲言,对文书说理逻辑、法律条文引用、用语规范等方面进行深入评析,并就进一步提高我院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相互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我院副院长管江新表示,法官们对裁判文书进行评查、集中讨论并能够提出意见建议,有利于集中展示我院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说理水平,发挥优秀裁判文书的引领示范作用。今后我院应进一步推行裁判文书的评查工作,促进裁判文书质量的提升,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通讯员:马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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