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大哥44458313
在法律上,這個,處於效力待定狀態,但是經過一年以後,形成事實合同,業主們是沒法起訴的,更別說投訴了,只能通過業主的話表決解約,一年之內,可以投訴欲起訴,來解決問題,所以說業主們對自己的權益要有個明確的認識,法律只給了一年的時間,這個合同,雖然沒有經過業主大會表決,但對物業公司而言,要保證物業的法律合同權益,在一年之內沒有異議的情況下,他自然就生效了,雖然未經表決,所以有問題儘快來解決,超過一年來解決更麻煩
張海濤
你這個問題在問答中出現過多次,當然也值得反覆的進行討論分析。
物業服務合同到期以後,是否續簽;這個事項必須需要召開業主大會。
而業主大會的召開形式分為兩種,或者集中討論,或者書面徵求意見。但不管如何,這個事情
不是由業委會的這幾個委員單方面開個會,就能決定是否跟物業公司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因為無論是《物權法》還是《物業管理條例》,都明確規定,
選聘與解聘物業公司這類事宜,是由業主共同決定。這絕非是業委會的權利。
就是說只有全體業主才有權利更換物業公司,如果大多數業主都不同意續簽,就不能續簽。
按你的描述,“業委會沒有徵求業主意見和物業公司續簽了合同,”這個合同應屬無效。
因為這並非是業主大會的決議。
但需要提醒你注意的是:
從司法實踐中看,在某些案例中,當有某個業主或部分業主聯名提起訴訟,以“業委會沒有徵求業主意見和物業公司續簽了合同”為由,訴請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時。
如果業委會夥同物業公司在訴訟期間又補徵了業主簽名,且達到了雙二分之一以上的法定要求,
那麼該續簽的《物業服務合同》就會被人民法院認為有效。
海風116067626
廣州市海珠區龍鳳街轄區的寶崗大廈,街道辦強行安插了物業公司進入後,就暗箱操作成立了“業委會”,“業委會”又暗箱操作與晉庭物業公司簽了10合同,業委會任期5年,“業委會”簽了10年合同,業主告上海珠法院,都給駁回。這樣的合同不是違法嗎?業主很難理解。
手機用戶6900608668
聘請物業或續聘物業要經過業主大會,全體業主過半數同意,做出決議,才能籤,否則無效,當然,業主大會做出決議,同意聘請或續聘某物業公司,業委會可以代表全體業主籤合同,合同對全體業主有效。
西安朱小軍律師
合同簽訂前要公示幾天後召開業主大會徵求業主們的意見,雙超過2/3業主同意後才由業委會名義代表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這樣的合同才合法。
方玥爺爺
業委會怎麼徵求或者徵集所有業主的意見、、、
物業公司不篡權不違法不侵佔、不涉違、不敲詐、不勒索、不阻滯、基礎工作、維保責任事務、基本合格達標~
法制代表組織業委會對履職續約的物業司繼續簽訂服務維保合同、哪裡不合法了~
你幹什麼事都要徵得業委會和物業司的同意嘛~
以作答、祝愉快、祝安康、請簽收~
赤子心願
和物業簽訂合同是業委會的權力,你的權力是選舉業委會。
也就是說,你不喜歡這屆業委會,下次你就不再選他。
黑狗5821
我沒見過我們小區業主委員會給我們開過會,也沒見他們徵求我們的意見,反正我是知道哪個物業公司來服務,我都得繳費,一個小區上千戶業主,我操這個心幹啥?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