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選任特邀調解員公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的規定》《安徽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現面向社會選任特邀調解員50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特邀調解員職能
特邀調解員是指經人民法院選任的,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後委託依法進行調解工作的各類人員。
選任條件
(一)獲聘擔任包河區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維護憲法,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記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的成年公民;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誠實守信,愛崗敬業,熱心調解工作;
3.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理論水平和法律專業知識;
4.熟悉社情民意,善於做群眾工作,有較好的調解能力;
5.有充足的時間保障參加調解活動。
(二)符合上述條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優先選任:
1.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2.人民陪審員、執法執紀監督員、退休法官、退休檢察官、退休警官、律師;
3.黨政機關、村(居)委會、學校、工會、婦聯、共青團、法學會、商會或商會調解組織、誠實守信的知名企業等組織推薦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任: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受紀律處分仍在影響期內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參加非法組織活動的。
選任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方式:自主報名和組織推薦,符合選任條件的公民由其本人申請或由本人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書面推薦.
2.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特邀調解員報名表》,登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官方網站(http://hfbhfy.chinacourt.gov.cn)下載填寫《特邀調解員報名表》;
②個人身份證複印件;
③其他可以證明調解能力和經驗的文件資料(如調解員的經歷資料、書面推薦材料等)。
注:填報信息務必真實,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
4.報名表遞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政治部 。
5.聯繫人:徐海燕 聯繫電話:0551-65352511
(二)資格審查
由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政治部、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依照有關規定對報名表內填寫內容進行書面初審。
(三)面試考察
由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採取面談和考察的方式對報名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反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品德進行考察和了解。
(四)任命與培訓
經審查、考察通過,由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頒發《特邀調解員聘書》,並提供調解等處理糾紛的技能培訓。法院與特邀調解員之間建立的是委託關係,不屬於勞動合同關係及勞務合同關係。
任期
經審核後聘任的特邀調解員任期三年。每年度成功調解案件數12件以上的,經審核可以續展聘任。每年度成功調解案件數未達到12件的,經審核予以解聘。
報酬待遇
法院為特邀調解員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對特邀調解員從事調解工作依據多元調解專項經費的相關規定給予補助(詳情可電話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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