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募集資金2019年度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證券代碼:600483 證券簡稱:福能股份 公告編號:2020-018

轉債代碼:110048 轉債簡稱:福能轉債

轉股代碼:190048 轉股簡稱:福能轉股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修訂)》(上證公字[2013]13號)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如下:

一、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5] 3126號《關於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文件核准,本公司於2016年1月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293,478,251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發行價格為9.20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699,999,909.20元。扣除承銷費和保薦費14,700,000.00元后的募集資金為2,685,299,909.20元,已經由主承銷商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16年1月12日匯入本公司的募集資金專戶。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18,663,478.25元后,實際募集資金淨額人民幣2,681,336,430.95元,上述資金到賬情況業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出具信會師報字[2016]第110019號驗資報告。

截至 2019年 12月 31 日止,本期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168,432,035.69元,累計使用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2,239,838,492.87元。期末募集資金餘額人民幣501,109,002.92元(含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銀行手續費支出淨額及理財產品收益),其中存放於募集資金賬戶期末餘額501,109,002.92元,利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期末餘額0.00元。

本期募集資金使用及期末餘額情況如下: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為了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權益,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制度,對募集資金的存放、使用、項目實施管理、投資項目的變更及使用情況的監督等進行了規定。該管理制度經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第七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進行第一次修訂,第九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進行第二次修訂。

2016年1月27日、28日,公司分別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樓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在福州簽訂《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2017年公司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事宜,聘請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於2018年6月4日與上述銀行及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簽訂《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上述《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資金具體存放情況如下:

(三)本期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本報告期內,本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如下:

1.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本報告期內,本公司實際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168,432,035.69元,具體情況詳見附表1《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募集資金到位以前,公司已使用自籌資金先行投入,截至2016年1月29日,公司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 1,085,552,459.87 元,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並出具“信會師報字[2016]第 110319號鑑證報告”。

2016年2月29日,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並經保薦機構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 1,085,552,459.87 元。

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具體項目明細如下:

3.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4.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2016年3月29日,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保薦機構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安全和投資項目資金使用進度安排的前提下,在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使用不超過 12 億元的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單筆理財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在上述額度內,購買理財產品資金可以滾動使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累計購買了保本型理財產品227,000萬元,已經全部到期收回;本期取得理財產品收益6,192,178.11元,累計取得理財產品收益21,615,657.78元。

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理財的情況如下:

5.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6.超募資金用於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資金用於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7.節餘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將募投項目節餘資金用於其他募投項目或非募投項目的情況。

8.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投項目未發生變更。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關信息不存在不及時、真實、準確、完整披露的情況,已使用的募集資金均投向所承諾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重大情形。

二、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監會《關於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1732號)文件核准,公司於2018年12月7日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283萬手(2,830萬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830,000,000.00元,扣除保薦承銷費人民幣21,440,000.00元后,公司於2018年12月14日實際收到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購資金人民幣2,808,560,000.00元,扣除尚未用募集資金支付的其他發行費用人民幣2,623,000.00元,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2,805,937,000.00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18]第ZK10254號《驗資報告》。

截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止,本期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913,970,495.12元,累計使用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1,008,276,426.55元。期末募集資金餘額人民幣1,338,376,527.02元(含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銀行手續費支出淨額),其中存放於募集資金賬戶期末餘額1,338,376,527.02元,利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期末餘額0.00元。

2018年12月27日,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樓支行、國家開發銀行福建省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規定,在福州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2019年11月11日,公司分別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樓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規定,在福州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本報告期內,本公司實際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913,970,495.12元,具體情況詳見附表2《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募投項目先期投入情況

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籌資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日止,公司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288,741,578.97元。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並出具“信會師報字[2019]第ZA10069號”鑑證報告。

2019年4月18日,經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保薦機構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288,741,578.97 元。

2019年10月16日,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可轉債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並經保薦機構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在確保不影響可轉債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的情況下,使用部分閒置可轉債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期限屆滿時及時足額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500,000,000.00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4.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閒置募集資金投資相關產品的情況。

三、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鑑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鑑證報告認為:福能股份2018年度《關於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修訂)》(上證公字[2013]13號)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福能股份募集資金2019年度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

四、保薦機構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專項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見認為:福能股份2019年度對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和2017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督導工作指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法規和文件的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3日

附表1:

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編制單位: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單位: 元

附表2:

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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