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公告

證券代碼:601636 證券簡稱:旗濱集團 公告編號:2020-045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30元(含稅);

本次利潤分配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扣減株洲旗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回購專用賬戶的股份餘額為基數,具體日期將在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中明確;

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並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一、利潤分配方案內容

經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公司2019年度合併報表中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346,427,280.98元;母公司實現的淨利潤1,381,561,244.37元,按公司章程規定,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餘公積138,156,124.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1,568,738,971.80元,減去2018年度利潤分配790,711,784.40元,本年度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2,021,432,307.33元。根據《公司法》、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法規,以及旗濱集團《公司章程》、《未來五年(2017年-2021年)股東回報規劃》的規定,公司董事會提出2019年度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株洲旗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除外)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3.00元(含稅)。截至本次分配方案董事會召開日(2020年4月8日),公司總股本2,687,153,140股,扣除公司回購專戶的股份53,794,692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790,007,534.40元(含稅)。本年度公司現金分紅比例為58.67%。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上市公司以現金為對價,採用集中競價方式、要約方式回購股份的,當年已實施的股份回購金額視同現金分紅,納入該年度現金分紅的相關比例計算”。2019年度,公司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金額為69,988,378.96元(不含交易費用),佔2019年度合併報表中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的5.20%。

綜上,公司2019年度現金分紅比例為63.87%。

2、本次利潤分配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3、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賬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3,794,692股,不參與本次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4、如在公司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因可轉債轉股、回購股份、股權激勵授予股份回購註銷、重大資產重組股份回購註銷等致使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公司擬維持每股分配股利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如後續總股本發生變化,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二、公司履行的決策程序

(一)董事會會議的召開、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於2020年4月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本次利潤分配方案。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審閱並發表如下意見:經仔細審閱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充分了解公司2019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公司董事會提出的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公司章程》及《未來五年(2017年-2021年)股東回報規劃》等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大股東套現等明顯不合理情形,不存在相關股東濫用股東權利不當干預公司決策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我們同意本次利潤分配方案。

(三)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決策程序、利潤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來五年(2017年-2021年)股東回報規劃》等規定。同時,此利潤分配方案充分考慮了公司盈利情況、現金流狀態及資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經營現狀,有利於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綜上,我們同意本次利潤分配方案。

三、相關風險提示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結合了公司發展階段、未來的資金需求等因素,不會對公司經營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

四、其他

1、本事項屬於差異化分紅事項,公司將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差異化分紅的相關規定辦理手續。

2、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尚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准,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附件

1、董事會決議

2、監事會意見;

2、獨立董事意見。

特此公告!

株洲旗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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