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司法局開展“法律援助質量深化年”活動

為進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推進法律援助服務標準化建設,提高人民群眾對法律援助工作的滿意度,近日,菏澤市司法局制定下發了《關於開展“法律援助質量深化年”活動的通知》,在全市法律援助系統組織開展“法律援助質量深化年”活動。

《通知》要求,一是繼續開展“法援惠民生”主題活動,做好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婦女、農民工、軍人軍屬、退役軍人等特殊群體法律援助工作,深入開展精準法援工作,拓寬法律援助困難群體覆蓋面,擴大法律援助影響力;二是進一步推進法律援助標準化服務,貫徹落實《山東省法律援助服務標準》,嚴格規範接待、諮詢、受理、審批、承辦、結案歸檔等各個環節服務標準,重新修訂《菏澤市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錄及格式文書》,加強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標準化服務水平;三是進一步加強案件質量監管,全面推行 “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對案件辦理過程實行全程監管,優化案件評查機制,綜合運用“承辦人自評”、“機構評查”、“同行評估”等途徑,採取抽查和集中評查相結合的方式,每季度至少兩次組織專家庫成員召開案件質量評查會;四是進一步深化便民服務措施,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已有資源,廣泛開展實體、熱線、網絡諮詢和申請服務,簡化手續,實行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快速辦理,進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務網點,實現城鄉法律援助站點100%全覆蓋,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做好諮詢解答,對於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積極引導向法律援助機構求助;五是開展法律援助精品案例評選,向相關媒體報送刊發,充分發揮示範引導作用。

《通知》強調,各縣區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將開展 “法律援助質量深化年”活動作為服務和保障民生的一項重要工程,科學謀劃,精心部署,明確時間節點,細化責任落實,把法律援助質量建設貫穿於法律援助工作始終,有計劃、有步驟、有目標的開展“法律援助質量深化年”活動,及時總結特色做法和創新經驗,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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