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禁野令”!深圳成首個立法“禁食貓狗”的城市

3月31日,深圳市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野生動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到目前為止,深圳已經成為中國大陸第一個立法禁止吃貓狗的城市!


消息一出,立即引來無數愛貓愛狗人士的喝彩,並呼籲在全國範圍內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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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深圳利用特區立法權制定的“深圳禁令”的“特別”在哪裡?


亮點一:禁止吃野生動物

《條例》第二條規定,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在野生環境中自然生長繁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和人工繁殖、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均納入禁食範圍。在此基礎上,還明確禁止食用非食用動物及其製品進行科學實驗、公開展示、寵物飼養等非食用用途。


亮點二:採用“白名單”制度

根據《條例》第三條的規定,食用陸地動物包括: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以及為提供食物而飼養的其他畜禽,以及法律、法規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


簡而言之,黑名單制度的含義是“禁止名單上的動物進食”,而白名單制度是“只有名單上的動物才能進食”。


也就是說,目前《條例》明確了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為食用動物。除了白名單上的動物,其他動物,無論是野生的還是人工飼養的,都不能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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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會問,為什麼不列一份詳細而清晰的快餐清單呢?法律不容易操作嗎?


對此,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表示,全國野生動物150多萬種,自然分佈的野生脊椎動物7300多種,野生無脊椎動物數量眾多。在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總體原則下,不可能逐一列出和制定禁止食用動物目錄。


那麼,為什麼要界定食用動物的範圍呢?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條例》在“目錄”範圍內,列出了10種主要在深圳市場銷售、公眾普遍食用的禽畜。一方面,方便公眾更直觀、更清楚地知道哪些動物可以食用,不需要專門查詢“目錄”。另一方面,它也起著引導和引導的作用。


為什麼立法明確禁止食用非食用動物及其產品用於科學實驗、公共展示、寵物飼養和其他非食用用途?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負責人:主要是認為這些非食用動物有其特殊的飼養目的和飼養方法,在檢驗檢疫標準上與食品不同。同時,作為寵物,貓和狗與人類的關係比其他動物更為密切。禁止食用貓狗等寵物是許多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普遍做法,也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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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有多嚴厲?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結合深圳實際,在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加大對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大於廣東省最新相關法律法規(最高處罰值為20倍)。


此外,對違反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的,還將違法行為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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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經過調查研究,目前深圳還沒有以食用為目的的野生動物飼養業,餐飲貿易的市場份額也很小,所以深圳有條件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


對於“禁止食用野生動物”令頒佈後給農民造成的損失,《條例》還規定,因深圳經濟特區實施本條例而取消或變更行政許可所造成的損失,由市、區賠償依法成立的人民政府。


據瞭解,目前的《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列出了20種動物,分別是:豬、雞、鴨、鵝、特種鳥類、黃牛、水牛、犛牛、大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子、梅花鹿、馬鹿、水貂、浣熊和蜜蜂。


在目錄中,馬、駱駝、梅花鹿、馬鹿、水貂、浣熊狗、蜜蜂等動物主要用於藥用或其他經濟用途。目前,農業農村部和國家林草局正在根據全國人大的決定,制定和調整相關目錄和配套法規。因此,如果今後修改國家相關目錄,深圳市食用動物的範圍也將隨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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