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选名额
饶河县本次补选人民陪审员名额为51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选任方式
1.随机抽选
2.个人申请
3.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
四、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5月1日
(二)报名地点: 饶河县司法局三楼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表或推荐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稿表格。
2.本人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照片3张和电子照。
(四)申请表和照片提交时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0469—5623690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饶河县司法局、饶河县人民法院、饶河县公安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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