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某小区物业问题被反映

晋城某小区物业问题被反映

沁水县龙港镇梅园小区物业问题

受理时间:2019-05-22

事项内容:赵女士反映:她是沁水县龙港镇梅园小区的住户,小区物业费1.4元/平方米,曾通过信访渠道,与物业公司协调物业费降低为1.3元/平方米,但物业随后反悔,依然按照1.4元收取,如不交纳物业费将停水。且小区内监控设备陈旧,导致查看困难,物业也未及时更换新设备。请相关部门处理。

处理结果:2019-06-04回复:

2019年5月22日,接到市长热线转来的20190522070002交办单后,我县高度重视,责成县房改办调查落实。沁水县物业服务等级考评领导小组是根据建设单位晋城万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梅园悦港新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四级物业服务等级的请示”,于2018年12月11日对该小区进行了考评,考评领导小组经过讨论一致同意该小区暂按四级物业服务标准进行公开选聘物业企业,2019年5月5日完成招标事项,中标单位为沁水县亲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费标准是按照沁水县发展改革局、沁水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我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沁发改发【2017】161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的。赵女士反映的不交物业费停水的情况,是因为该小区楼宇为高层建筑,供水、供暖全部需要物业公司二次加压,此类费用包含在物业费中。关于物业未及时更换新监控设备的问题,梅园小区是2017年交付使用的新建小区,监控设备都是全新的,每年都有公安部门的检查,且物业公司有专人值守,发生问题后即可查看,不存在查看困难的问题,至于监控设备的更换时间应根据监控的使用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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