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被字面意思騙了,“三妻四妾”純屬誤導,實際還是“一夫一妻”

現在的男人們總是羨慕古代人的三妻四妾,在《莊子》中記載:“靈公有妻三人,同濫而浴”。可見“三妻四妾”的習俗由來已久。我們都知道在古代封建社會里,男子除娶妻之外還有納妾的權利。有人將這種制度稱為“三妻四妾”,比如清朝李漁就在《風箏誤·逼婚》裡寫道:“你做狀元的人,三妻四妾,任憑再娶。”這種制度和現代的“一夫一妻”形成了鮮明對比,很多人因此覺得古代男人非常幸福。

據近代社會學家所研究:人類男女之間,本來是沒有什麼禁例的。其後社會漸有組織,依年齡的長幼,分別

別被字面意思騙了,“三妻四妾”純屬誤導,實際還是“一夫一妻”

輩行。當此之時,同輩行之男女,可以為婚,異輩行則否。更進,乃於親族之間,加以限制。最初是施諸同母的兄弟姊妹的。後來漸次擴充至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準為婚,就成所謂氏族了。此時不同氏族之間,男女仍是成群的,此一群之男,人人可為彼一群之女之夫;彼一群之女,人人可為此一群之男之妻;絕無所謂個別的夫婦。其後禁例愈繁,不許相婚之人愈多。於是一個男子,有一個正妻;一個女子,有一個正夫。然除此之外,尚非不許與其他的男女發生關係。而夫妻亦不必同居;其關係尚極疏鬆。更進,則夫妻必須同居,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關係更為永久,遂漸成後世的家庭了。所以人類的婚姻,是以全無禁例始,逐漸發生加繁其禁例,即縮小其通婚的範圍,而成為今日的形態的。以一夫一妻的家庭,為元始的男女關係,實屬錯誤。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別被字面意思騙了,“三妻四妾”的說法很容易誤導現代人,讓人以為古代的男子可以“一夫多妻”,事實上根本不是如此,古人同樣實行“一夫一妻制”,古代男人可以擁有多個妾室是真的,但他所享受的權利,與“一夫多妻”完全不同。


可能有人會反駁,擁有多個妾室,跟“一夫多妻”是同樣的情況,不就是一個男人身後站多個女人嗎?如果這麼說的話,現代男人在外面有情人,也等於按“一夫多妻”的制度過日子了。我們覺得妻子和情人不同,古人也覺得妻子和妾室不同,而且,妾的地位還不如情人呢。

多妻之原,起於男子的淫侈。生物界的事實,兩性的數目,常大略相等。婚姻而無禁例,或雖有禁例而不嚴密則已,若既限定對於法定的配偶以外,不許發生性的關係,而又有若干人欲多佔異性為己有,則有多佔的人,即有無偶的人。所以古今中外,有夫婦之制的社會,必皆以一夫一妻為原則。但亦總有若干例外。古代貴族,妻以外發生性的關係的人有兩種:一種是妻家帶來的,謂之媵。一種是自己家裡所固有的,謂之妾。後世媵之實消滅,故其名稱亦消滅,但以妾為配偶以外發生性的關係之人之總稱。媵之義為送,即妻家送女的人,並不限於女子,如伊尹為有莘氏媵臣是。與婿家跟著新郎去迎接新娘的御相同。媵御的原始,實猶今日結婚時之男女儐相,本無可發生性的關係的理由。後來有特權的男子,不止娶於一家,正妻以外的旁妻,無以名之,亦名之曰媵,媵遂有正妻以外之配偶之義。

別被字面意思騙了,“三妻四妾”純屬誤導,實際還是“一夫一妻”

就算是沒看過《紅樓夢》的人,也知道賈寶玉和林黛玉的愛情悲劇。這兩個年輕人雖然很相愛,但賈寶玉最終還是在家長的安排下娶了薛寶釵做妻子,使林黛玉含恨而亡。為什麼賈寶玉不能同時把薛林都娶了呢?就是受到古代婚姻禮法的限制。

林黛玉和薛寶釵都是大家小姐,賈寶玉更不用說,貴族公子一枚。以薛林的身份,絕對沒有嫁給人家做妾的道理,而賈寶玉的長輩們,更不會讓他同時娶兩個妻子。這是因為古代全面實行“一夫一妻”,妻妾嫡庶分明,“一夫一妻”和“嫡長子繼承製”牢牢地綁在了一塊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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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記載:“王之妃百二十人,(其中)後一人、夫人三人、嬪九人、世婦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也就是說,早在周朝,大家就嚴格遵守“一夫一妻”了,天子也只能娶一個王后,其他夫人長得再漂亮,想見天子也得經過王后批准,只有王后可以跟天子時刻獨處。

在父系社會出現後,財產私有制和繼承製也出現了,每個男人死之前,都想著將自己的財產傳給下一代;而古代最昂貴的財產就是王位(皇位)了,要是每個孩子都有繼承權,那他們還不爭得亂成一鍋粥?所以,古人確立了“嫡長子繼承製”,給嫡子最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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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子就是正妻生的兒子,擁有財產優先繼承權。這樣就解決了貴族們財產傳承的問題,也維護了統治的穩定,甚至整個社會的穩定。古人的孩子太多了,就怕出現財產分配失去控制的情況。那麼,為什麼不乾脆娶一個女人就好呢?

因為古代生產生活水平很低下,孩子養大不容易,誰也沒辦法保證妻子生的孩子能順順利利長大,所以,妾就成了“備用生育”的存在,古人娶妻看重家世、身份、名聲等等,但娶個妾就沒那麼多限制了。所以《紅樓夢》裡的妾室,在孃家強大的王夫人、王熙鳳面前什麼也不是,只能任由主母拿捏。

別被字面意思騙了,“三妻四妾”純屬誤導,實際還是“一夫一妻”

妾也分等級,像“通房丫頭”,雖然名義上是妾,實際上比妾還矮了一頭,她沒有辦相關“手續”,只是和男主人發生了關係而已。妾可以被隨手轉贈,像商品一樣“流通”,這種事情一般絕不可能發生在妻子身上。

別被字面意思騙了,“三妻四妾”純屬誤導,實際還是“一夫一妻”

男人娶妻後,受禮法限制也不能隨意休妻,更不能隨便休孃家強大的妻,只要妻子不犯下大錯,就算兩人感情再不好也得勉強維持著,導致夫妻倆誰都不好過。所以說,古代的婚姻制度依然能叫“一夫一妻”,妾的地位,普遍來講是不如現代的“情人”的,而古代版“一夫一妻”,也阻礙了有情人終成眷屬。

所以對於這一個你怎麼看呢?


以上內容只為陳述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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