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內三次調解, 西充法院為10名農民工追回“血汗錢”!

一天內三次調解, 西充法院為10名農民工追回“血汗錢”!

一天內三次調解, 西充法院為10名農民工追回“血汗錢”!

辛辛苦苦地幹了活,

最後卻拿不到工資

這可咋辦?

一天内三次调解, 西充法院为10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勞動者們最關心——

莫過於工資是否準時到手

一天内三次调解, 西充法院为10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3月30日,在西充縣人民法院雙鳳法庭員額法官楊馳的不懈努力下,十起涉及金額312492元的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糾紛系列案件,以調解方式結案,受到當事人的一致稱讚。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法官又是如何調解成功的?

一天内三次调解, 西充法院为10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案情回顧

兒子欠薪 老父“打包票” 雙雙作被告

張某興是一名經驗豐富的小包工頭,家住西充縣車龍鄉。然而,自從兩年前起,張某興便陷入了“有家難回”的窘境。原因是幫兒子張某文“打包票”,被同鄉和親戚追著要錢。

2017年,子承父業的張某文和同鄉十名農民工準備去山東省青島市某建築公司工地幹活。臨出發前,張某興向王某等人承諾:“跟著我兒子去,肯定能掙錢,掙不到錢我幫他兜底。”他萬萬沒想到,就這一句話便引來一場官司。

2018年底,工程結束後,工人們找張某文結算薪水,張某文以甲方未支付勞動報酬,款項未到為由僅向工人出具工資欠條。此後,工人們多次要錢,都被張某文以種種理由拒絕。自此,王某等人踏上兩年討薪之路。

“工程做完,雖然沒要到錢,但因和父子倆是老鄉,我們就先回家過年。這都兩年過去了,工資一分錢沒收到,人在青島見不著,電話也打不通,希望法院幫幫我們,這些血汗錢都是我們一塊磚一塊磚搬出來啊。” 2020年3月16日,王某等人無奈之下將張某父子雙雙起訴至西充縣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勞務報酬。

考慮到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金額大、時間長。西充法院決定採取調解方式化解糾紛,最短時間內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減少當事人的訴累。

速調速結 法官解疙瘩 雙方皆歡喜

承辦法官楊馳在詳細瞭解案情後,多次電話聯繫張某父子,但均未能打通。3月29日,承辦法官幾經波折終於與其取得聯繫,為此次調解工作打開局面。

3月30日上午,雙鳳法庭調解室,張某父子、王某等五名農民工代表及其代理人,圍坐在桌旁,承辦法官進行第一次正式調解。“我老漢跟這件事沒有關係,為什麼平白無故吃官司?” “當初是你老漢向我們打包票,說保證跟著你能掙錢,結果兩年了一分錢都沒見到,他是不是也該給我們交代?”說著說著兩方情緒逐漸激動,大聲爭吵起來。承辦法官趕緊隔離他們到不同的調解室分頭進行勸解。

“兄弟們跟著我幹,掙點錢確實辛苦,錢該給。施工企業一直拖著施工費,我手頭也很拮据。他們還把我父親也告上法庭,都是親戚,以前低頭不見抬頭見,我心裡也憋著氣。”在承辦法官耐心溝通下,張某文袒露心扉,說出心中的“委屈”。

“他們每一個人身後都有一個家庭,疫情又讓他們無工可幹,你心裡雖然有氣,但也不能拖欠別人的血汗錢。”承辦法官勸解張某文多換位思考。緊接著,承辦法官一邊向王某等人解釋法律規定,一邊不斷做思想工作,希望其能體諒張某文資金週轉困難、無法一次性支付30幾萬勞動報酬的實際難處。

通過法官“背對背調解”,雙方雖嘴上各不相讓,但不再像起初“油鹽不進”。承辦法官繼續耐心地對雙方進行勸導。當日下午5時許,歷經一日三次調解,原被告雙方握手言和,原告同意撤回對被告張某興的起訴,同時與張某文自願達成調解協議,雙方當事人均表示對調解結果很滿意。

一天内三次调解, 西充法院为10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至此,這起長達兩年涉及十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的糾紛在法官“一日三調”下圓滿畫上句號。西充縣人民法院採取高效便利的矛盾化解方式,最大限度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農民工的權益亦得以實現。

一天内三次调解, 西充法院为10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西法君有話說

如果你被欠薪了,

請保持冷靜,

學會運用合法手段保護自身權益!

一天内三次调解, 西充法院为10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到哪去維權?

維權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

一天内三次调解, 西充法院为10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討薪的正確打開方式

一天内三次调解, 西充法院为10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一、討薪前的準備工作——收集證據

1.勞動合同書;

2.工資支付憑證、工資存摺(匯款記錄)、微信或支付寶工資發放記錄;

3.考勤記錄;

4.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5.蓋章的工資發放證明等等。

二、明確維權的常規通道

1.協商:與用人單位協商

與用人單位協商欠薪之事,協商的過程和結果最好有相關證明,如紙質證明、微信聊天記錄等。

2.請求協調:請求工會組織出面協調

與公司協商不成,或者公司不履行協商方案的,可以通過用人單位的工會組織進行協調處理;協調不成功,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工會組織求助。

3.投訴: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勞動監察大隊是勞動爭議糾紛投訴的受理機構,職工遇到惡意欠薪的情況時,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4.提請仲裁: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是勞動爭議訴訟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後審”制,勞動爭議當事人須首先將爭議提交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後,如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應在收到裁決書後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未經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起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經過勞動仲裁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按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用人單位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將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三、保持冷靜,明白行動邊界

要明確自己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

討薪是職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救濟行動,但不能因此跨入違法犯罪的範圍。

如果你不懂,就求助於專業人士:工會“孃家人”、律師、相關部門工作人員……

四、可尋求相關部門幫助

工會“孃家人”、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法院以及律師,都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重要力量。

所有的重點,

你都get到了嗎?

記者:朱臻

一天内三次调解, 西充法院为10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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