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找人替 親哥坑弟沒商量

齊齊哈爾新聞網4月11日訊(吳剛 襲延春) 3月20日19時30時許,泰來縣交警大隊崗勤中隊長於洪江,正在宏升公路對車輛進行檢查。這時一輛黑色麵包車遠遠地開始減速,並停在另一輛車後面,輔警張旭昊感覺這輛車有些可疑,立即向該車跑了過去。此時,他看到車上陸續下來三名男子,等到其他民警趕到後,對從駕駛位上下來的劉某進行證件檢查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值為90mg/100ml。劉某對自己駕駛車輛的行為矢口否認,還與副駕駛位上的張某共同指認是另一名男子開的車,而該男子是一位聾啞人。

事發突然,天色暗、距離遠,執法記錄儀未能錄下稍縱即逝的下車過程,執法要求必須證據齊全。由於被指認的“駕駛人”是聾啞人無法進行交流,於是民警請來了會手語的老師。經過一番交流後,該男子急得連連用手語比畫,表示自己不會開車。

見抵賴不過,張某和劉某說出了實情。當晚劉某在家裡剛喝了酒,張某打電話說車胎壞了,著急去修理,於是劉某駕駛自己的微型客車拉著他倆去修理部。半路發現交警夜查,張某提議:“就說我弟開的車,反正他們也問不明白,拿我弟沒招。”於是就出現了之前的一幕。

最後,劉某承認酒後駕車。待酒精檢測結果出來後,民警將對其依法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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