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经理 讨要“喝茶费”被辞退 反索赔4.4万元

多亏商户出庭作证,最终法院判决商场无需给予赔偿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云法宣报道 覃某是广州市白云区一个购物广场的招商经理,在跟商户谈续约的时候,向商户讨要高额的“喝茶费”,购物广场发现后将覃某辞退。没想到,覃某以购物广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购物广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4万元。最终有商家出庭作证,法庭判决购物广场无需给予赔偿。

龙某在购物广场内租了一个专柜,用于经营手机业务,每月租金3.3万元。2019年1月1日,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此时,购物广场的招商经理覃某找到龙某,称其可以把租金降至每月3万元,但要给“喝茶费”4.5万元,“给了钱才能续约”。

龙某拒绝了覃某的要求,而覃某向商户索取高额贿赂,购物广场方面得知后将覃某辞退。

然而,覃某瞅准商场无实质证据,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白云区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支付4.4万元经济补偿金。由于购物广场证据不充分,在劳动仲裁败诉了。

仲裁结果出来之后,购物广场向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购物广场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4万元。

商户龙某得知购物广场缺少证据后,主动将覃某向其索要“喝茶费”时拍摄的照片、录音提供给购物广场,并表示自愿出庭作证。

白云区法院认为,照片、录音资料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实覃某索要“喝茶费”的事实。购物广场据此解除与覃某的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白云区法院判决购物广场无需向覃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4万元。

宣判后,覃某不服提起上诉。广州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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