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陷阱?嘿嘿,讓你做“阱”自縛!


裝修陷阱?嘿嘿,讓你做“阱”自縛!


今天的《與法同行》跟大家聊聊「裝修那些事兒」。面對價格和質量的“陷阱”,消費者應當如何分辨和維權?通過今天的案例,希望給您帶來一些警示和參考。


2019年年初,鄒先生以每平方米760元的價格,預訂一款總價5萬多元的緬甸柚木地板。因為是進口商品,商家要求鄒先生耐心等待。


期間,鄒先生的朋友提醒他,緬甸柚木的價格不可能這麼便宜,當心其中有假。鄒先生頓時生疑,便上網查詢相關資料。


2019年3月,商家開始上門鋪設,鄒先生仔細觀察木地板的質地,感覺與網上介紹的有明顯區別,遂將鋪設剩餘的幾塊木地板送到相關機構檢測。結果顯示,送檢木地板並非緬甸柚木。


裝修陷阱?嘿嘿,讓你做“阱”自縛!


鄒先生後續還了解到送檢木地板每平方米市值僅200多元,遂持檢測報告與商家交涉,商家態度依然強硬,表示緬甸柚木有多個系列,同時要求鄒先生支付2萬多元尾款。


以案普法

《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本案中,商家將其他低等級、低檔次木地板冒充緬甸柚木地板銷售,應認定為“以次充好”。


面對鄒先生出示的檢測報告,商家仍予以狡辯,可以推定其主觀存在欺詐的故意。


據此,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即“退一賠三”


裝修陷阱?嘿嘿,讓你做“阱”自縛!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時需謹防“掉餡餅”的好事,要擦亮眼睛,不要被虛假的廣告所誘騙。若不幸遭遇商家欺詐,一定要注意保留證據,積極向相關部門尋求幫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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