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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重点

2018年12月29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在2019年1月11日发布相关实施细则(具体详见文章底部“往期精彩回顾”第一条),新政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调整主要政策内容如下:

贷款方面

1、可贷额度=夫妻双方在我中心缴存余额之和×n,其中倍数n与中心个贷率挂钩,在12-20倍之间浮动。

2、贷款缴存年限规定:从过去须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调整为“12个月以上”。

3、征信: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个人信用信息中存在单笔贷款或贷记卡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任一情形的、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贷款。

提取方面

4、职工在非户籍地非缴存地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不予支持。

5、长沙市行政区域外就医的重大疾病提取和发生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重大灾害提取不予支持。

资料简化方面

6、离职提取不需再提供离职证明,职工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不再需要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

热点问题回应

热点问题 1

个贷率是什么?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中的n到底是多少?

答:“个贷率”指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中心每年1月初向社会公布我市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根据“个贷率”高低于每年2月1日起对职工可贷额度进行调控。

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在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n倍计算,n系数与个贷率严密挂钩。2019年1月17日中心发布《关于公布个贷率的通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心个贷率为96.52%(铁路分中心个贷率为57.64%)。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长金管委〔2018〕8号)文件,个贷率高于95%(含)时,n=12。故自2019年2月1日起,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按照余额的12倍计算(铁路分中心另行计算)。

热点问题 2

2月1日前贷款资料进窗的,可以按原政策执行吗?

答:《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长金管委〔2018〕8号)文件的执行时间以贷款资料进窗为准,符合原政策条件的,须在2月1日前(不含2月1日)将符合条件的、齐全的贷款申请资料递进窗口。2月1日后进窗的贷款申请均按新政执行。

热点问题 3

主借款人是本中心缴存职工,符合贷款条件,配偶是其他中心缴存职工,是否可以叠加计算可贷额?是否可以叠加计算家庭还款能力?

答:借款人配偶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省直职工)缴存的账户余额不予合并计算可贷额度,但借款人配偶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的基数可以推定为月工资收入进行月还贷能力测算,非正常缴存(包括欠缴6个月以上、封存等情形)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除外。

热点问题 4

公积金补缴金额能否计入余额,用于计算可贷额度?

答:经我中心铁路分中心和各管理部审核,符合补缴规定的补缴金额和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进来的异地缴存金额可以计入职工账户余额计算可贷额度。单位给每个职工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补缴住房公积金1年不得超过1次,且一次性补缴金额不得超过原月缴存额的3倍,超过则需携带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到缴存管理部进行现场审核。

热点问题 5

填报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需填写公积金贷款合同号,怎样查询到公积金贷款合同号呢?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号就是个税中所提到的贷款合同编号。您可以在您的公积金贷款合同首页中查询到,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中心各管理部前台进行查询。除此之外,您也可以通过注册登录个人版网厅、微信和APP进行查询,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相关小视频(具体详见文章底部“往期精彩回顾”第二条)。

热点问题 6

个人开户的条件和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包括:

1、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

3、自愿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承诺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

4、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符合以上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本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长沙市居住证,缴存基数5000元以上(含)的需提供近3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申请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热点问题 7

没有绑定过手机号或之前绑定的手机号码现在没在使用了,导致无法注册网厅怎么办?

答: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绑定或修改手机号:

1、您所在单位的公积金专管员通过单位版网厅中的修改员工信息功能,添加或修改手机号码;

2、本人携身份证原件至我中心任一管理部窗口,申请绑定或修改手机号码。

热点问题 8

从异地中心转移到长沙中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职工在本中心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将在异地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市公积金中心。

热点问题 9

如何把商业银行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呢?

答: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所购房屋设定抵押,二是本套房未取得产权证时,可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如果所购房产已经预告抵押给了商业银行且未出产权证,则无法使用本套房产进行抵押,只能使用其他房产进行抵押。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本套房)未出产权证,使用他套房抵押的情况,无需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放款时由我中心与商业银行直接对接。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已出产权证,使用本套房抵押的情况,则须办理商业贷款提前结清,解除抵押后,方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热点问题 10

怎么样能查询到个人公积金的缴存、贷款信息?

答:您可以通过以下5种渠道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信息:

1、登录中心官网网上业务大厅(https://www.csgjj.com.cn)进行查询;

2、登录长沙住房公积金手机APP查询;

3、登录“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

4、本人前往办事网点,通过“公积金查询自助终端”刷身份证即可查询;

5、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办事网点窗口查询。

热点问题 11

单位版网厅CA证书到期要怎么续费呢?

答:如果CA提示到期,请先将CA插入电脑后,登陆网址(http://61.187.115.171/GJJOnline/online.jsp),点击“证书延期”,然后进行费用缴纳。提示成功后,CA证书有效期自动延长。续费操作期间请不要重启计算机、断网或者拔出CA。

热点问题 12

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是什么?如何办理?

答:网点办理提取的流程:职工携各类提取对应的所需资料,至就近管理部(办事网点)提出申请→各管理部窗口审核→申请人签字确认→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网上办理提取的流程:职工登录官网网上业务大厅(www.csgjj.com.cn)或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上传相关提取资料照片、提出申请→中心审核→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关于各类提取所需提供的资料,职工可登录官网、微信公众号查询,若还有疑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热点问题 13

按月对冲还款如何办理?

答: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与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从签订协议后下一期还款开始执行。在贷款还款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需提供:借款人身份证,需同时冲抵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

热点问题1 4

单位新开设公积金缴存账户需要哪些条件和办理资料呢?

答: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一个单位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表》;

2、单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单位专管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单位证明材料包括:

1、国家机关应当提交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2、事业单位应当提交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社会团体应当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企业应当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热点问题 15

租房要怎么提取公积金呢?

答: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和本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任一有限一类借记卡前往管理部前台办理租房提取。

热点问题 16

商业银行贷款能办理公积金按月对冲业务吗?

答:按月对冲业务仅支持本中心缴存、本中心贷款的职工办理,暂不支持商业银行贷款办理。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办理商业银行还贷提取业务。

热点问题17

单位不给职工缴存公积金该怎么办?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的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若有单位未缴公积金的,职工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行投诉建议,并提供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热点问题18

公积金账户的利息怎么算?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热点问题 19

公积金贷款流程具体包括哪些环节?

答:【公积金贷款流程:借款申请人提供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中心放款。】其中抵押及不动产权证的办理不属于我中心的业务范围,若想了解抵押及不动产权证的办理进度,可向开发商或不动产中心了解具体情况。待抵押手续办完,即进入放款流程。

热点问题 20

房屋装修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装修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住房公积金制度以互助性和保障性为出发点,以加快解决城镇职工的基本住房问题为主要目的。强调住房公积金支取主要用于购买住房,建造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方面的支出,而装修作为享受性支出则不在此列。

热点问题 21

从单位离职了,要怎么提取公积金,可以网上申请吗?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可以申请离职提取。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离职提取可以在柜台办理,也可以通过个人版网厅、手机APP和微信等网上渠道办理。

职工办理离职提取所需的材料有:

①申请人身份证

②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③公积金停缴满两年需办理账户封存的职工应提交《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书》

热点问题22

管理部详细地址以及上班时间是?

答:管理部上班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芙蓉区管理部

地址:蔡锷中路伍家井一号长沙二手房交易市场四楼

【2】天心区管理部

地址:天心区新姚北路399号博林阔寓4楼

【3】岳麓区管理部

地址:金星大道2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

【4】开福区管理部

地址:开福区金马路377号福天兴业综合楼三楼(开福区人民法院对面)

【5】雨花区管理部

地址:雨花区香樟东路189号长房凤凰佳苑综合楼

【6】望城区管理部

地址:望城区政务中心二楼

【7】长沙县管理部

地址:长沙县金茂路288号

【8】浏阳市管理部

地址:浏阳市圭斋东路10号

【9】浏阳市管理部市民之家网点

地址: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

【10】浏阳市管理部经开区网点

地址:浏阳市经开区健康大道与康宁路交接处长沙银行浏阳经开区支行内

【11】宁乡县管理部

地址:宁乡县花明北路市民之家服务大厅一楼

【12】铁路分中心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061—1号锦泰东环国际二楼

【13】铁路分中心怀化管理部

地址:怀化市瑞丰路153号

热点问题 23

组合贷款的合作银行有哪些?

答:目前已有长沙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四家商业银行与我中心达成组合贷款业务合作,其他商业银行暂未达成合作。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不足,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热点问题24

单位注销如何办理?

答:单位破产、撤销、解散、分离或者合并的,应当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除提交《住房公积金单位注销登记申请表》外,还应当按下列情况提交材料:

①单位破产、撤销、解散的,提交人民法院破产中介裁定书或上级部门批准文件或注销工商登记等证明文件。

②单位分立、合并的,提交单位分立、合并批准文件。

热点问题25

公积金贷款的扣款时间是每月几号?

答: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受托银行放款之日的次月起进入还款期,还款日为每月20号。

热点问题 26

大病提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答: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就医的(缴存在铁路分中心的职工不受就医地限制)可以申请办理重大疾病提取,在重大疾病治疗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总额不超过近12个月内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百元位。

大病提取中所指的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癌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以及治疗费用较高的其他疾病。

热点问题 27

公积金贷款放款后,我可以变更还款方式或者贷款期限吗?

答:在公积金贷款期间内,经借贷双方和担保公司同意,可以变更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借款人正常还款1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正常还款12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贷款期限,延长或缩短原贷款期限,但在贷款期限内分别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1次。

热点问题 28

配偶婚前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婚后能否添加一起对冲还款?

答:职工配偶婚前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婚后可以携带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去贷款管理部前台添加为贷款职工的贷款关联人,然后办理按月对冲业务即可。

热点问题 29

单位要如何申请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办理业务?

答:请于长沙住房公积金官网(http://gjjzx.changsha.gov.cn)首页-下载中心-缴存类下载并打印《长沙住房公积金网厅单位版数字认证业务申请表》(四页单面打印)、《住房公积金专管员信息登记表》填写准确、完整信息,加盖公章,同时携带专管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或行政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至缴存管理部申请开通。

热点问题 30

哪些类型的提取业务可以网上办理?

答:目前有6种提取类型业务可通过官网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或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在线办结,分别是:偿还本中心贷款提取、离职提取、退休提取、出境定居提取、低保提取和租房提取(仅支持个人网上业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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