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能用“村規民約”管人嗎?必須落實3點,不然可不遵守

[土地是發展之基、民生之本、農業之資、農民之根,觀農村土地政策動向,察農民生產生活狀態,敬請點擊上方按鈕,關注“

土地觀察員”!]

村幹部能用“村規民約”管人嗎?必須落實3點,不然可不遵守

村規民約在我們國家農村可以說是歷史久遠,長期以來,農村村內事務、相關關係、大事小情,很多都是通過規民約進行規範。這些村規民約有些是約定俗成,有些是由村裡的家族長或者是輩分高威望高的人共同商量制定,每個村民都必須遵守,不然就可能受到的指責和懲罰,這在維護農村社會秩序、建立良好的農村人際關係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村幹部能用“村規民約”管人嗎?必須落實3點,不然可不遵守

當前,我們國家農村實行的是村民自治制度,村規民約在鄉村治理中仍然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這些村規民約有的是村裡長期傳承的,有的是村民相互商定自發制定的,有的是在村委會的主導下制定的,大部分都是符合相關法律的,但也有一些村規民約與現行的法律政策相牴觸,有的甚至嚴重侵害了一些村民的合法權益。

村幹部能用“村規民約”管人嗎?必須落實3點,不然可不遵守

鄉村治理應當是自治、德治和法治的有機結合,村規民約必須要符合現行的法律政策。在近期發佈的《關於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中,再次確立了鄉村治理要堅持法治與自治、德治相結合的指導思想,提出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強保障、德治揚正氣,促進法治與自治、德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並對村民公約制定、執行等情況進行了規範。村幹部能用“村規民約”管人嗎?“村規民約”不合法怎麼辦?必須落實3點,不然村民可以不遵守。

村幹部能用“村規民約”管人嗎?必須落實3點,不然可不遵守


(1)村民公約要在村級組織領導下依法制定

村級組織對村裡一切工作實施領導,包括鄉村建設發展、農民思想文化以及制定規定的制定完善等等,村民公約一旦制定,將會引領、制約和規範全體村民的思想行為,因此,必須加強村級組織對村民公約制定的組織、協調和領導。《意見》提出要引導村民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等自治制度。在村級組織領導下制定出來的村規民約,效力才會更強,作用發揮才能更大。

村幹部能用“村規民約”管人嗎?必須落實3點,不然可不遵守


(2)村規民約要進行審核和備案

村規民約制定的出發點都是好的,都是為了建立和維護農村生產生活的良好秩序,但有些農村制定的村民公約自覺不自覺地觸犯了法律法規,比如有的農村規定外嫁女戶口必須遷走、女孩不能繼承家產、入贅男不能落戶、承包地三處一重分等等。《意見》明確要落實和完善村規民約草案審核和備案制度,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核審查,糾正和摒棄一些不合法規定,這將會極大地增強村規民約的實施效力。

村幹部能用“村規民約”管人嗎?必須落實3點,不然可不遵守


(3)村規民約執行要合法有效

村規民約需要每一個家庭、每一位村民自覺遵守執行,但現實中,總會有一些不自覺的人,或者說村規民約總會不符合一些人的個人想法,觸及到一些人的切身利益。《意見》提出要健全合法有效的村規民約落實執行機制,這裡面有兩個關節點,一個是“有效”,就要村規民約一旦制定,就必須要遵守執行,不然就要有懲罰制約措施;另一個是“合法”,就是懲罰制約措施不能觸犯法律法規,要有法可以、適度恰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