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台:酒駕遇交警換座“露馬腳”

4月2日,鳳臺縣公安局交管大隊顧橋中隊對飲酒後駕駛小型普通客車、看見交警查車急忙換座位的女司機鄭某某處以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的處罰。

3月28日21時40分許,縣公安局交管大隊顧橋中隊在城區濉溪路開展酒駕、醉駕等重點違法集中整治行動,一輛小型普通客車駛入查輯點附近時明顯減速靠邊停車,隔著前擋玻璃,交警發現前後排人員迅速互換座位,立即上前盤查,駕駛人座位上的一位男士看見交警神色慌張,對於交警的詢問不能說清車輛的行駛路線。在交警說明如有為違法頂包將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該男子經過現場一番教育後,才承認車是坐在後排的女司機開的。

經瞭解,家住顧橋鎮的女司機鄭某某持C1照,因第二天要娶兒媳婦心情高興,晚上就和親戚朋友喝了酒,本以為當天是週六又是晚上,交警不會上班,沒想到才開出不到一公里就遇到了夜查的執勤交警,就和後座的朋友互換了座位以逃避檢查,可是這一瞬間被細心的交警當場發現。交警們現場對女司機鄭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經檢測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警現場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暫扣鄭某某的機動車駕駛證,並告知其15日內到鳳臺縣公安局交管大隊顧橋中隊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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