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去除劑的真相!漂亮的外表包裝著的可能是杯“毒藥”!

一款神奇的藥劑!

自從環保風暴颳起了那天,汙水處理行業的從業風險程度與日俱增,72種做假手法被中央環保督察翻了個底朝天,跨線、暗管、假樣、兌水等也成了禁詞,不過這裡要為汙水處理從業者說句公道話,偷排根本不是心甘情願的,在那個政府包庇,企業一心賺錢的時期,你不做假偷排,有人搶著幹,不幹就滾蛋!為了生存,為了家庭,只能昧著良心去做這些違法的事情了!

現在環保理念越來越深入人心,環保問責風暴也越刮越烈,從企業負責人被抓到環保局整個領導班子被撤,讓地方環保系統不敢再明目張膽的包庇企業主,企業也不敢再如此胡作非為了!達標排放的重任便壓到汙水處理從業者的身上!

超標成了懸在汙師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時刻存在著危險!於是乎一款神奇的藥劑走紅:COD去除劑!

COD去除劑的真相!漂亮的外表包裝著的可能是杯“毒藥”!

COD去除劑到底有沒有效果?

有!

COD去除劑汙水處理行內也叫屏蔽劑、掩蔽劑,其中的主要成分主要是氯的高氧化物,主要成分是氯酸鈉NaClO3,屬於一種強氧化性的化學藥劑,通常為白色或微黃色粉末狀晶體。

在常溫下,氯酸鈉不會與COD發生反應,只有在測量COD時,酸性條件下高溫消解時才起到了氧化COD的作用。COD去除劑的目的作用是干擾COD的測量,屏蔽COD而已,水中真正的COD並沒有被去除。

如何使用COD去除劑?

COD去除劑存儲:

COD去除劑應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COD去除劑不宜久儲,包裝應密封緊密。應不可與易(可)燃物、還原性藥劑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裝卸時要輕拿輕放,失火時,可用霧狀水撲滅!

切勿混儲!

2018年7月12日18時42分33秒,位於宜賓市江安縣陽春工業園區內的宜賓恆達科技有限公司發生重大爆炸著火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142餘萬元,原因就是因為COD去除劑存儲混亂當成化學原料使用!

COD去除劑的真相!漂亮的外表包裝著的可能是杯“毒藥”!

COD去除劑操作:

COD去除劑具有腐蝕性,汙水處理操作人員必須做好防護措施,佩戴防護面屏和防腐蝕手套,操作時應按規定投加,禁止與強酸、強鹼同時使用!

COD去除劑投加比例:

COD去除劑在不同水質的投加量也是不一樣的,具體投加量需要做小試確認。取一定量的排放汙水,加入適量的COD去除劑後,攪拌均勻後,測COD值確定去除劑的投加量。(注:COD去除劑不能過量投加,會導致COD測量值為負數!切記切記!

使用COD去除劑是否違法?

是!

根據環境部印發的《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中第四條規定:人為使用試劑、標樣干擾儀器的以篡改監測數據論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以罰款!

COD去除劑還能不能用?

看情況!

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本文僅僅站在第三者的視角把COD去除劑的好與壞列出來,這種藥劑能不能用?用可能不被超標處罰,不用可能被超標處罰!誰也也說不好,做了環保這一行,什麼突發事件都可能會發生!但是COD去除劑一般也只是應急使用,因為這種藥劑很貴!

近期,生態環境部下發了《排汙許可管理條例》中列舉了從輕處罰的情況:及時報告異常情況或者超標情況可免於行政處罰!但是很多同行反應規定裡面未標明尺度,怕下面執法中會走樣,有如此擔心的同學,家中常備COD去除劑還是有必要的!

汙水處理長期穩定的達標排放最終還是少不了汙師的功勞,在汙水處理行業沒有什麼神藥,也沒有什麼大神,只不過是術業有專攻而已,不能盲目崇拜什麼藥劑或者專家,只有自己掌握專業知識,才能手中有糧心中不慌!

推薦:

南京量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代便攜式COD水質快速檢測儀,是一款根據中國人操作習慣而設計的水質檢測儀器,用於地表水、生活汙水、工業廢水、灌溉水等化學需氧量檢測,採用冷光源技術,光源壽命長,消除了人為轉動的誤差因素,使用戶檢測過程更簡單 。

COD去除劑的真相!漂亮的外表包裝著的可能是杯“毒藥”!

功能

·直接測定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

·可根據客戶需求,支持自建工作曲線

·支持大容量內存卡,電腦傳輸

·內置多條工作曲線,可自動切換不同檢測對象及濃度工

作曲線,可校準標準濃度

·儀器可自動無限存儲數據(可精確到時間、日期、參數、

編號、結果)

·可隨時調用各階段的數據

·配備自動消解儀,可根據時間和溫度自動控制,實現自

動控溫和控時,具有自動斷電功能,實現儀器的延時保

護功能

·防護等級:防塵等級IP 4, 防水等級IP 1

·可使用兩節1.5V電池(連續工作72小時),電源適配

器(220VAC-3VDC,可實現便攜戶外現場檢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