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臨潁:又一批司機因醉駕、酒駕“出鏡”亮相!

4月17日晚上,臨潁交警部門統一行動,嚴查交通違法行為,多位愛酒的司機"上榜"了!

漯河臨潁:又一批司機因醉駕、酒駕“出鏡”亮相!

醉酒駕駛

4月17日21時10分許,張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藏A87***的白色大眾牌小型轎車,行駛至臨潁縣大郭鄉胡橋村(村路口西500米)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試結果為:82.9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案件正進一步處理中。

漯河臨潁:又一批司機因醉駕、酒駕“出鏡”亮相!

B2駕駛證降級

2020年4月17日21點00分許,潘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LU2***的黑色本田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S329省道172公里南1公里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試結果為:39.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警大隊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其做出駕駛證記24分,暫扣6個月,B2證降為C1,罰款13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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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駕駛

2020年4月17日20時26分許,楊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渝GE9***的棕色東風雷諾牌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京深107國道與石窩路交叉口東5公里(王孟街十字路口)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試結果為:62.7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交警大隊根據道路安全法規定對其做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

漯河臨潁:又一批司機因醉駕、酒駕“出鏡”亮相!

2020年4月17日21時40分許,宋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LY3***的黑色眾泰牌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S329+155公里處北200米(三家店鎮政府東臨路)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試結果為:47.7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交警大隊根據道路安全法規定對其做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

漯河臨潁:又一批司機因醉駕、酒駕“出鏡”亮相!

2020年4月17日21時40分許,宋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LZQ***的白色吉利牌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S329+155公里處北200米(三家店鎮政府東臨路)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試結果為:71.6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交警大隊根據道路安全法規定對其做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

交警提示:

駕駛員切不可抱有僥倖心理,不要以身試法,堅決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堅決杜絕酒後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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