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攤面積,到底動了誰的奶酪?


住建部2月18日發佈的一條通知成功的吸引了大眾的眼球。在這篇長達3.1萬字的《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中,官方首次明確了房屋應由套內面積來交易。

一石激起千層浪,沒買房的歡呼雀躍,已買房的擔心不已。

相信每一位買房的朋友,都對公攤面積抱有諸多不滿,明明自己用不到的地方,卻要為此付出大筆的金錢,而且這些面積很多是不明不白。

由於公攤面積在計量上缺乏統一的標準,收取面積上也沒有設置上限,測量的方式也不透明,這就導致開放商在公攤面積上的設定存在很多貓膩。這些都為開發商賺取了鉅額利益。

購房者購房後除了實用面積大幅縮水以外,更可怕的是業主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沒有保障。業主不知道建築面積裡面自己的利益範圍在哪裡,而且沒有選擇的被迫購買一些不必要的面積。

80年代初,公攤面積起源於香港,按比例分攤給各住宅單位。主要包括電梯、走廊、樓梯等。由於樓宇規劃標準,所以公攤面積在哪裡,包括什麼,業主一清二楚,分攤起來也明明白白。

但是隨著經濟發展,開放商抓住公攤面積在計量上缺乏統一標準這一漏洞,將車位、花園、會所等面積納入公攤面積,更有甚者是有些黑心開發商,在收取全體業主車位的公攤面積後,又將車位重複銷售,賺取鉅額利益。

改變勢在必行。

2008年,香港政府開始進行房產也改革,2013年,《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正式在香港實施,立刻引發了劇烈的市場波動。

為了避免擔負刑事責任,開發商對大量在售樓書進行重新修訂,同時開始放緩推售新的樓盤。而對購房者來說,從樓盤面積單價上升到習慣從更多角度去衡量樓盤價值,也經歷了一個過程。但無論如何,這項法律的實施,保證業主的基本利益不會受到損害。

而對於國內來講,無論是建立健全房地產產業,還是從保護消費者利益的角度上來講,取消公攤面積勢在必行。

許多權威的媒體開始接連發聲,指責公攤面積的不合理性。人民日報發表了《買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這麼坑的公攤面積到底怎麼來的?》,文中指出,公攤面積長期侵佔老百姓的利益,已傷害市場經濟公平性。希望主管部門借房地產調控之機,探索科學合理的計價方法,切實保護人們的利益。新華社發表《“公攤面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文中指出,國際上都是按套內面積核算房價,而我國房價、物業費都要按照公攤面積計算,希望職能部門在治理房地產亂象之際,主動回應民眾關切。

經過多方面的調查研究,住建部推出了這一重磅通知,利在正視公攤面積亂象,探索更科學、合理的計價方式,切實保護百姓權益。

但是很多人也存在疑問,到底會不會對老百姓購房有影響呢?

假如真的按照套內面積來計算,從目前的來看,購房面積單價會上升,但對購房者的實際購房成本基本上沒有影響,同時降低了物業費、取暖費等相關費用支出。對於開發商來講,由於需要重新計算相關成本和制定售價,同時規避政策影響,一定程度上會影響房地產市場。

但是從長遠來看,完全取消公攤面積是不現實的。

公用建築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產權人共同所有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這些地方的日常維護及經營收入的主體需要明確。例如電梯間廣告收益的歸屬。有人說,這些收益屬於業主的,那麼業主作為受益方必然就需要購買及分攤這部分公共面積。這就會導致購房成本很可能包含兩大部分,一部分是套內面積總價,另一部分是分攤公用面積總計。

由於政策影響的不斷深入,市場也會逐漸趨於理性,公攤面積低的住房會比較好賣,但是住起來可能會很難受。小區綠化好,配套建設完善的總價肯定也高。“高低層次”會不斷拉開,市場交易流動性增強。這也會逼迫開發商重新規劃,推出更多設計佈局合理,公攤面積合理的住宅。

希望居者有其屋這一天的早日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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