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如此不公平爲何會被成爲常態

公攤面積:如此不公平為何會被成為常態

大家都知道,我們買房子的時候會告訴你房子是多少平的,但是這個一般都是包含公攤面積在內的,一百平的房子最終你可能只有九十甚至八十平,這是中國特有的,都知道這是最坑人的東西,但是我們全盤接納,甚至還有所提升,而對於我們民眾,真的無力反抗。

公攤的範圍: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幢建築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套(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公攤面積:如此不公平為何會被成為常態

公攤面積是香港原首富李某某獨創,後被內地直接套用,建設部(已撤銷)1995年9月8發佈1995年12月1日實施的《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對此有規定,這麼以試行就試行到現在,並保護它最終發揚光大,成為常態,本來就是一項病態的設計,結果在我國成為了必不可少的,房開商提出過很多理由來論述其合理性:

首先,認為這可以有效降低房價,我不知道是怎麼算的,我花了100平的錢買來的房子,結果只有80平平米可用,不知道這是降低了房子還是變相提升了房價,我們的房價在世界上絕對是首屈一指的,和我們的國民收入嚴重不匹配,這是有目共睹的,然而有些人一直都是瞎子看不見。

其次,認為那樣比較好收取物業費,比如清潔費,但是大家都知道,物業公司的清潔阿姨是不會去給你家裡打掃衛生的,那麼是不是隻應該收取公攤部分的清潔費等費用呢?這裡面的貓膩很多,簡直可以用黑暗來形容,物業公司收取的費用和提供的服務,根本不能匹配,然而你也不得不繳納。

公攤面積:如此不公平為何會被成為常態

為何如此不公平、不合理的制度會在我們為人民服務的國家大行其道呢,其根本還是利益,商人要鉅額利益,某些人某些府也要利益,如果按照實際使用面積出售,利益會下降很多,這樣不止會影響房地產企業還會影響物業公司,以及gdp,所以現在就算有人提出要取消,也沒有真正實施,只是吹下風,這個東西在我國可能還會存在幾十年,直到房地產泡沫破碎,經濟結構重構,不在依賴房地產以後,才有可能取消如此不平等的東西。

在全國看來,每年通過公攤來創造的經濟收入和物業收入,其規模簡直無法估量,所以不管我們吼得多厲害,某些都是不動如山,因為這個蛋糕實在太大,某些絕對不會願意放棄。

以犧牲國民利益,保護房產企業為為目的的制度,不管你說的多好聽,解釋得多好,都不能掩蓋這個事實,我們事事都談與國際接軌,但是房屋我們不接軌,收入我們不接軌,就算是在不公平我們也可以找到理由,因為我們有我們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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