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當年打你有惡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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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我上小學時候,有一次周天跟幾個小夥伴闖進校園,玩耍中一個學生把教室玻璃弄壞了。第二天上課前被叫到教室外面,大概有五個學生吧,校長先是問我誰弄壞了玻璃,當時我很矛盾,說出來出賣了朋友,不說對不起老師,猶豫之時,校長掄起巴掌扇了我幾個耳光!其他幾名同學也未能倖免。當時我就哭了,因為我感到被打得冤枉。事後家長帶著我去找過校長,但是並沒有跟我對話,而是又把我數落一番,且有說有笑的完事兒!這件事對我造成很大傷害,之後很長一段時間都不想跟人玩,沉默寡言。我不會像欒川縣常仁垚一樣打回去,但是,等我見了昔日打我的那個校長,我一定會問問他,當年打我的時候是怎麼想的?什麼感覺?現在看到我做何感想?


新一教育


老師打學生有沒有惡意?我認為,一般沒有。”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學生犯錯誤,老師批評教育,甚至動手,不能說是老師打學生,而是”懲戒”。是教育的一種手段而已。他和“打”有著本質的區別。


有的人會認為我這是玩字眼。其實打和懲戒是兩種性質的詞語。如果學生犯錯誤,老師批評他,他屢教不改,就會動用懲戒的手段,打手板等等。

懲戒孩子古已有之。能說這種打是帶有惡意嗎?這是一種老師對學生負責任的態度。如果老師看著犯錯誤的學生而不管不顧,把它晾在一邊,那就是對他不負責任了。


現在社會上對老師懲戒學生頗有微詞。有的家長認為老師無緣由的毆打學生,就帶著學生找到學校,逼著老師賠禮道歉,甚至賠償損失。再加上一些不良媒體的推波助瀾,使得廣大教師在教育學生的時候縮手縮腳,明哲保身。

試想,如果這樣下去,我們的教育將走向何處?我們的孩子的未來又會是怎樣?

有一句話說的好,你的孩子不打,將來就會被別人打。如果你的孩子犯了錯誤,不讓老師來打,那麼走向社會就會有人打。甚至受到法律的懲處。

當然,也會有一些素質低下的老師,因為在其他的地方比如在家裡受了氣,就到學校找學生撒氣,打學生。這種情況不是沒有。但畢竟是少數。


總結如下:如果你的孩子在學校被老師懲戒,你應該感到高興,因為有老師對你的孩子負責任。你再嬌慣孩子,也要明辨是非,很少有老師惡意的去打學生。要知道老師,打你孩子的緣由是什麼。不能因為個人的私恨而葬送了孩子的未來。


蘇教版老高三


肯定老師打學生是有惡意的,在我的學生時代老師從來不打有權有勢有送禮的學生,只要老師打學生,再好的學生都會變成壞學生,之所以請老師不要打著為學生好的名義打學生,打學生其實事實證明是在害學生,一個優秀的學生是老師誇出來的,之所以我覺得常同學打老師光榮,打人渣老師是給予全國人渣老師以警告,防止人渣老師再次傷害青少年,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一個充滿愛的老師會使學生愛祖國愛社會愛親人,一個充滿暴力的老師會使這個學生長大之後仇視這個社會,偉大領袖毛主席的母親以愛的教育方式養育了一代偉人毛主席,之所以毛主席愛祖國,愛人民,愛母親,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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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我上初中時,經常被班主任打。他是教數學的,很年輕的男老師,很有魄力。打人的途徑有很多,比如皮尺、鋼尺打頭,打手等等。最疼的莫過於右手緊握,食指微微露出,那種“毛栗子“真的是吃不消啊。


老師有時恨鐵不成鋼:“這題沒錯的話就可以滿分了,你自己說該不該捱打?”經常學生低著頭:“該打。”老師怒吼:“手伸出來!”學生繃緊手上的肌肉,捱了幾棍,搓著手出了辦公室。



對於家長說,對於犯錯誤,考試出錯的學生,老師就用打的方式來教訓他們。通過一段的觀察,家長可能會發現:不痛不長記性,體罰捱打使子女的心理素質變得強大起來。包括體罰在內的各種嚴厲的教育手段有效地約束了子女和其他同學的懶散行為和習慣,孩子們的養成教育得到成效實施。


很多家長總結說,現在的孩子大多缺乏責任感、敬畏感,教師在言傳身教的同時,輔以適當體罰在內的嚴厲管教,覺得對於現在嬌生慣養的孩子來說,並不算壞事。



家長對教師打學生方法沒有抵制和反感。他的態度基本上和筆者的態度契合,而我母親也是一名教師,也能感受到當今教師敢於動手管教孩子的強烈責任感和所冒的巨大風險:


一方面,老師打學生的風險太大:這裡包括法律風險和職業風險。首先,打學生是違法的。在學生這個身份之前,首先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其人身安全,人格尊嚴都得到法律的保護,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其次,教師體罰違反教師職業規範。我的高中老師非常有感觸的告誡我們,一定記住,今後當教師,不要打孩子,打學生是老師的一條戒律。


當老師打了我們的孩子,也要理智對待,如果老師是善意的,並且不對孩子造成傷害,也是要認可的。如果不認可,可以與老師溝通,交換看法,共同努力教育,一切為了孩子。推已及人,換位思考,也許能夠體會教師的一片良苦用心。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第15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監護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48 條規定:“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只要老師不是出於惡意,吃一時的皮肉之苦換來漲了記性,也不失為一種成長。如果是出於惡意而遷怒於學生,也可以通過合法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何處不青山i


多數沒有,既然說了多數,就有部分,一些老師人品差,心理也是不健康的,比如那個被學生打的,學生犯錯打我不是很反對,但是侮辱羞辱性的打罵對孩子是會有陰影的,那個老師就是,自身心理有問題,剛好遇到了心胸也有點狹窄的常某,說因果輪迴一點沒錯,你們就不要為這個無恥師長洗白了,


路人二大爺


實話實說,曾在學生時期,我也被老師打過,而且不止一次😊,因為小時候太調皮,不老實。

前段時間,曾有一篇引發爭論的文章,就是關於要不要把“戒尺”還給老師們?我個人覺得應該,也支持老師對孩子嚴厲一些。

曾經的我們,甚至我們的父輩們,哪一個沒有被老師,師傅打過罵過,因為他們的老師,師傅們就是這樣被教育的:嚴師出高徒!還有不打不成器之類的。難道是他們錯了嗎?我覺得不是,更多的他們也是出於愛,愛他們的學生。

只不過現在的生活環境好了,現代的父母都不想讓自己的孩子過原來他們的日子,都一樣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長,快樂生活,努力給予孩子最好的愛,再加上社會“信息”的侵害,父母對於老師的“嚴格”和“打罵”提出了控訴甚至指責,老師們也開始明哲保身,不找麻煩了,這樣一來,孩子越來越不聽老師的了,就出現了和老師對著幹,甚至打老師的現象!

我發自內心的覺得,愛不對,就是害,家長把教養孩子的觀念擺正,還老師和學校一些信任和權利,配合老師一起把自己的孩子教育成才。


達哥說


答:木有惡意!老師一氣之下打學生是“恨銅不成金”!誰見證過老師打學習棒又守規矩的好學生呢?淘氣包不打不成器是有道理的!但是我從小學到高中一次也沒捱過老師的打。只是上高中時把小說“烈火金剛”放在課桌抽屜匣內偷看.被語文老師沒收了而又批評了幾句。現在想起來覺得對不起我的語文解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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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中的時候被班主任(同一人)煽過兩次耳光。

第一次,我上初一的時候,愛說話。自習課的時候跟周邊幾個同學嘰嘰喳喳說話,班主任躲在窗外觀看好一會兒,突然走進來,煽了我一個耳光。說:我已經觀察你好久了,一直在說話。一個二十多歲的男人,煽一個十二歲的小孩,自然是很疼。

第二次,初二,年紀語文競賽,我得了第三名。其中,有一段是默寫課文,我寫錯了。老師過來質問我,說課文你背了嗎?我說背了。他說:如果你背了,你怎麼會錯。如果你那道題對了,你就是第一,不是第三。我還是堅持說我背了,因為我確實背了,只是背過了又忘記不是很正常嗎?但是,他給了我一個耳光。理由是如果我第一,他會有更多獎金。

後來初三的時候,他還是抓上課講話,那天我又在和同學講話,不過那時候他早就知道我成績很好了。那天,他光是煽了跟我說話的同學的耳光,沒有煽我。

那麼,綜上看來,我覺得他就是惡意的,偏心的,自私的。


半島外語


我書讀的不多,也就十五六年,從未被老師打過,也不見老師打過學生。看到這個問題我就奇了怪了,作為老師,為什麼一定要打學生呢?社會為什麼也贊成而慫恿老師打學生呢?哪怕是個熊孩子,除了打就沒得辦法了麼?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傳道授業解惑何時跳出了教師的職責範圍了 ?不知道這個標題是不是想把張清林20年前打學生常堯而20年後被打學生報仇老師這件引起社會效應的事相聯繫?不管怎樣,就讓我們來分析一下這件事吧!作為一個文化工作者,一名教師,在一個學生孩子背上插上木板,逼下跪丶巴黑板,手腳並用,隨意毆打屬何性質?。作為一個老師,你不是在體罰孩子,而是想要他的命啊!這是多大的仇才能做出這麼的狠啊?而且還堅持到經常!難道這些行為舉止是作為一個老師的職業本份嗎?俗話說,有傷害就有仇恨,放不下,放得下,那是個人的事。20年後長大了的他碰巧遇上你一時控制不了情緒打還了你(說不定為了這忍辱尋找過N次你了),先不說誰對錯,那簡直就是個人恩怨,而你這口嚷嚷地疾呼 " 學生打老師" ,嗚呼,你一直以來根本從未發現過自己的錯,更不想承認自己有錯,現在被打的你想把事情擴大到“ 老師” 與"學生“兩大陣營鬥爭,是不是?搏取“ 同情牌”?告訴你,除了法律處罰被你毆打過的常堯和被中華優良文化傳統矇騙被迫袒護你劣行之外,中國的教育事業也會因你必定作出重大的改革,而你從此作為可恥的奠基人,一個反面的教材了!

無卿之聊,謝各位賞讀,不妥處乞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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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被老師打過,除非很皮的同學。老師不希望學生誤入歧途放棄學業。那些經常被老師語重心長的批評和教鞭打過的學生,是成年後與老師最親近的人。他明白老師當初的良苦用心,感恩和悔不當初夾雜一起。有的受益匪淺,把老師當親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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