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為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聚辰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決議聘任李強先生為市場銷售副總經理,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一致同意的獨立意見。

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聘任情況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查同意,董事會決議聘任李強先生為公司市場銷售副總經理,任期至公司第一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李強先生簡歷如下:

李強,男,1974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李強先生於2009年11月加入本公司,自此擔任公司資深市場總監。加入本公司前,李強先生於1998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上海貝爾阿爾卡特有限公司研發部IC設計主管;2002年11月至2007年5月,於上海正微電子有限公司任技術總監;2007年5月至2008年9月,於上海華虹集成電路有限責任公司任市場部市場經理;2008年9月至2009年11月,於芯成半導體(上海)有限公司任市場經理。李強先生於1995年獲得華中科技大學半導體器件與微電子學專業工學學士學位,1998年獲得華中科技大學半導體器件與微電子學專業工學碩士學位。

李強先生間接持有本公司32.22萬股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0.27%,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李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況。

二、審議程序和專項意見

1、董事會審議情況

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查同意,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20年4月16日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市場銷售副總經理的議案》,決議聘任李強先生為公司市場銷售副總經理,任期至公司第一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2、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行為發表意見如下:董事會本次聘任公司市場銷售副總經理的審議程序和決議內容合法有效,不存在違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規定行使職權的情形。李強先生具備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條件,未發現其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亦或被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況,我們一致同意李強先生擔任公司市場銷售副總經理職務。

特此公告。

聚辰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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