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美国全球增税问题您了解多少?

最近有好多KH、朋友咨询加拿大、美国全球增税等问题,今天整理出来一些资料,跟大家分享一下。

移民是高净值人群永远绕不开的话题,空气不好、雾霾太大、国外孩子学业更轻松、国外税收更低……这些因素可能都会促使高净值人群产生移民的想法。

到底要不要移民?移去哪里?移民之后对我现在手里的财产有什么影响?对以后一些新的安排,比如投资,是否也会产生影响?这些是在移民之前需要了解的,一定不能盲目。

加拿大、美国全球增税问题您了解多少?

谈及高净值客户财富的管理和传承,不可避免会涉及税务问题,不论是工薪一族还是做生意的人,每时每刻都在跟税务打交道。

  • 美国

美国规定,如果你持有美国护照或绿卡,你无疑属于美国的“税务居民”,如果你没有美国身份,但是“前年在美国待的天数×1/6+去年在美国待的天数×1/3+今年在美国待的天数”的结果大于183天,你也是美国实际“税务居民”,也得对全球收入纳税。因为这个原因,很多在美国以外有高收入高资产的人群,不得不放弃了美国身份。脸书的联合创始人人沙佛林(Eduardo Saverin)就曾为避税而放弃了美国公民身份。

加拿大、美国全球增税问题您了解多少?


关于美国全球征税制度,很多新移民常常会有认识上的误区,下面简单列出几个误区给大家做参考。


误区一 在全球征税制度之下,是对移民的全球资产进行征税?

这个理解是完全错误的。在美国国税局的眼中,资产与收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收入就是工作收入,投资所得利息、分红或者资本利等;资产则是指个人拥有的房地产、土地、车子或奢侈品、古董等。美国的全球征税政策,针对的是个人收入,而不是个人资产。

举例来说,成为美国纳税居民之后,假设你在国内有2000万人民币的房子正在出租,每年租金收入大概有150万人民币,那么这150万人民币的租金净收入就是被美国国税局征税的金额。如果你把房子卖掉了,赚了钱,那就必须要付资本利得税。


误区二 在全球征税制度之下,在海外工作的纳税居民就得交两种税,一个是国内的税,还一个就是美国的税。

美国全球征税制度有一个原则,不会重复征税。意思即美国纳税人给别的国家或者地区所交的税都可以用来充抵美国境内的税。例如你有美国绿卡但在中国工作,那么在交美国的税之前可能会先按照中国境内的税法来交税,因此在报美国所得税的时候,交多少中国的税就能抵多少美国的税。


误区三 一旦成为美国纳税居民,纳税居民的中国公司产生的利润也需要缴美国税?

这个是完全错误的理解。美国的全球征税制度针对的是个人收入,而持有股份的公司则是另外一个实体。如果纳税居民拥有中国公司的股份,在公司产生的利润没有通过分红的方式分配给纳税居民,那么纳税居民是不需要为其拥有的中国公司产生的利润来缴美国的税。


误区四 所有的海外收入都需要缴纳美国国内的税?

美国针对海外收入每人每年有超过9万美元的免税额。

在去美国移民之前,相关的财产事务一定要处理得到,并且也要了解清楚美国的相关税法,以防自己因为不了解而触犯一些规定。

加拿大、美国全球增税问题您了解多少?

  • 加拿大

加拿大相对于美国有一定的灵活性。即使你是加拿大公民,或者是持有“枫叶卡”的永久居民,你仍然有机会成为“非税务居民”,免除向加拿大纳税的义务。要成为“非税务居民”,个人需要尽量切断与加拿大的经济联系,包括不能在加拿大有工作和收入、不能有大额存款和投资、不能享受福利、不能借贷、甚至不能保留驾照。比美国政策有优势的地方是,如果你持有加拿大身份但是长期居住在中国,只要在加拿大成为“非税务居民”,就只需在中国报税,无需向加拿大报税。但是,凡是在一个日历年内在加拿大境内住满183天的个人,都算作“税务居民”。只要是“税务居民”,就需要为全球收入纳税。

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有几种:除了居住超过183天、家人居住在加拿大等条件外,还有一项是与加拿大仍有频繁社会交往的加国居民,例如拥有房产,银行账号,汽车等,判断标准较为严格。

加拿大征税方式也是采用综合征税模式,以个人为申报单位。2016年联邦一级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为 33%,省级税率为11.5%-25.75%,与美国一样,加拿大也有联邦税,同时每个省又有自己单独的税种,所以计算税负的时候既要区分联邦的部分,还要考虑省级的部分。

在加拿大税务局(CRA)工作的多位审计员和税务专业人士认为,税收制度更有利于富人。

加拿大和中国实行不同的税务制度。加拿大注重个人所得税,政府财政收入的80%来自于个人税。

中国的税制结构偏重于对商品征税,以流通税为主,无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都属于流通税。

据统计,中国的税收收入中将近80%都来自于流通税,仅增值税和营业税两项,就占据了税收总额的44.2%。这个比例远高于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

加拿大、美国全球增税问题您了解多少?

那么,关于要纳双份税的问题。比如美国绿卡的持有者,半年在美国,半年在中国,在中国又有住房,是否既要缴美国税,又要缴中国税呢? 答案是需要在两国都申报,但是在其中一国缴纳的税,可以在另一国申报时扣除。这是因为中国和世界上10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等主要西方国家,也包括港澳地区。在中国申报全球收入的时候,只要提供同一时期在美国已经缴税的记录,就可以做相应的扣除所得税。

加拿大、美国全球增税问题您了解多少?

面对全球收入纳税规则,海外华人和境内外籍人士,以及在海外有收入的中国居民都要早做准备,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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