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過分!新婚不到一個月,女方堅決要求離婚,只因性格不合?

故事背景:剛結婚,有一些生活矛盾,不到一個月就導致分居(對天發誓男方心裡生理都沒問題),女方堅決要求離婚,說性格不合。我一直想挽回,努力了4-5個月,女方還是要離婚,最後我就說,離也行,彩禮退回(5萬),結婚費用平攤(各2.5萬,實際費用不止這些),也諮詢過律師,律師說彩禮好主張,但全退不太可能。費用不好主張,後來談到退彩禮4萬和首飾,我想都這樣了,痛痛快快離了得了,快到約定辦手續的日子了,但心裡還是過不去這道檻,感覺太憋屈了,希望給點建議。

太過分!新婚不到一個月,女方堅決要求離婚,只因性格不合?

實在看不下去了,女方疑點很多,聽我一一分析。

一、找個機會調查下女方是不是婚內出軌,或者外面有人,如果能有用證據,則天平會傾向於你這邊,這裡可找手機聊天截圖,電信通話記錄,閨蜜打聽,很多,或者直接找調查公司介入,花點錢也不為過,這點可疑很大。

二、男士記住:女人在戀愛或者婚姻期間,不時就提分手,或者提離婚,小吵小鬧也提的話,這事就不遠了,這麼嚴肅的事輕易脫口而出,不是正人之為。

三、找女方父母進行交流,婚姻是二方家庭之大事,不是個人可以決定,俗話說得好,話多必有疏漏,在交流溝通時一定要錄音,比如結婚各方誰花的多,拿到錄音證據概率較大。

四、請專業律師介入,可以對對方心裡打壓,進行必要的心理戰。

結婚前一定看對人,否則後悔莫及。

太過分!新婚不到一個月,女方堅決要求離婚,只因性格不合?

剛結婚不到一個月就因為一些瑣事分居,而女方又提出離婚要求。我覺得,你們已經不適合在一塊兒生活了。換句話說,你們的婚姻裡女方隱瞞了許多不為人知的秘密。既然這樣,你們也已經達成了協議,男方損失點是肯定的,只要女方在最後時刻不變卦,能把你的損失減小的最少程度,也算是夫妻一場。最好和平離婚,鬧到法院對雙方都不好,既費時間又費精力,還要破財。夫妻離婚沒有贏家。再說,長痛不如短痛,快刀斬亂麻。這種女人不是你的菜,痛痛快快一離,趁年輕,又沒有小孩,各找各的,重新組成一個新的家庭。做為一個男人,最忌優柔寡斷,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只會害了自己。所以你也不要心存僥倖,對女方抱多大希望,放下就是解脫,以免夜長夢多。

太過分!新婚不到一個月,女方堅決要求離婚,只因性格不合?

婚後住到女方家,這個絕對不是騙婚!剛結婚,就有一些生活矛盾,不到一個月就分居了。女方堅決要離婚,說說性格不合,這肯定是你的性格、行為、語言某些方面確實讓女方容忍不了!要不怎麼新婚就有矛盾,你確沒化解掉?四五個月依然沒能挽回女方。你冷靜下來想想,其實離婚女方也是有損失的。即然合不來,她去意已決,就放手吧!何況還退回了部分彩禮!男子漢嘛!灑脫些!也許會有別的女人在關注你!男人大度也是一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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