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將至,不妨先將責任“分類”

□ 蔣勝金

近日,市城管局局長李曉彤在接聽市長熱線時透露,根據國家和省裡要求,我市今年將全面鋪開垃圾分類工作。目前已進入準備階段,正在做相關調研,待我省相關文件出臺後,就將正式實施。(詳見本報4月3日A04版報道)

這是個好消息。目前的研究與實踐都表明,垃圾分類對環境的益處是非常明顯的。當前越來越多的城市面臨垃圾圍城的困局,快速發展的株洲也不例外,本報就曾對此做過一系列報道。而為了解決這一困局,實行垃圾分類,從源頭上減少垃圾數量,提高垃圾再利用率,無疑是行之有效的辦法之一。

經過多年的宣傳教育,加上外地已有全面推行的先例,垃圾分類的理念,已基本在社會上普及開來,相信株洲市民也多少做好了自己也要實行垃圾分類的“心理準備”。但是,有了認識上的基礎,並不一定意味著實操起來不會出現問題。筆者認為,要做好這項需要全社會參與的系統工程,事先對參與各方的責任進行“分類”。

政府部門應擔起“精細化”之責。對此,新華社曾經刊文指出,垃圾分類帶來了一系列新的社會治理課題,需要做好改革創新的文章,下足繡花功夫,按照精細化的標準,對怎麼分類、如何處理等制定一整套詳細規定和流程,使之成為老百姓看得懂、好操作的行動指引。此前,個別地方在制定規則時將分類的難度設置得過高,使得市民承擔了過多的“甄別”責任,進而產生牴觸情緒,這是應該改進的。

市民應擔起“主人翁”之責。垃圾分類,人人都是受益者,也都是參與者,這項工作面前沒有看客。每個人都應該主動承擔起自己的義務,從虛心學習垃圾分類知識開始,從認認真真做好每一次分類開始,為提高我們共同生活的這個城市的環境質量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垃圾分類涉及投放、收集、運輸、處置等各個環節,哪一個環節不能做到真正的分類,都可能讓整項工作前功盡棄。比如,若市民在前端做好了分類,收運處理端卻“一鍋燴”,這對“士氣”的影響是非常大的,此前外地已有前車之鑑。因此,對於後面各個環節,也應有詳細具體的職責規定,並將之置於大眾監督之下。

當前,我市正在對垃圾分類做相關調研,想來包括上述問題在內的各種問題都在考慮當中。筆者期望,株洲能利用好“後發優勢”,借鑑其他先行地方的好經驗,穩妥、順利地全面鋪開垃圾分類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