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寧津縣公開選拔科局級領導幹部 分類:寧津快訊


16名!寧津縣公開選拔科局級領導幹部 分類:寧津快訊


2020年寧津縣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經縣委研究,決定公開選拔16名科級領導幹部。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2020年寧津縣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以下簡稱公開選拔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備《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資格;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4、身體健康;

5、符合公開選拔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職位類別報考條件

1、團縣委書記職位1名: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中共黨員,須現任正科級(含相當層次職級)或擔任2年以上副科級(含相當層次職級);該職位面向德州市各地機關事業單位中(不含教育類、醫療衛生類、改企類、文藝類事業單位)在編在職的人員。

2、鄉鎮(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兼任政協委員聯絡室主任)職位3名: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中共黨員,須現任正科級(含相當層次職級)或擔任2年以上副科級(含相當層次職級);該職位面向寧津縣機關事業單位中(不含教育類、醫療衛生類、改企類、文藝類事業單位)在編在職的人員。

3、鄉鎮(街道)副科級領導職位12名:要求1990年1月1日以後出生;須擔任科員級3年以上(事業單位應擔任九級職員3年以上);該職位面向德州市各地機關事業單位中(不含教育類、醫療衛生類、改企類、文藝類事業單位)在編在職的人員。

以上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3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我縣公開選拔職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組織處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試用期內;

4、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幹部人事檔案存在問題,影響任用的;

6、幹部管理權限不在我市的;

7、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採取個人自願與組織審核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報名時間:2020年4月13日9:00至4月17日17:00。

報名方式:採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進入“寧津縣人民政府網”(www.sdningjn.gov.cn)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址,點擊“網上報名”進入“2020年寧津縣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報考人員以報名時所在單位和所任職務報考,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名和參加考試須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考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各職位的具體要求,確定自己屬於公開選拔對象範圍並符合選拔條件之後,再選擇自己符合要求的職位進行填報。因錯報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打印相關材料。報考人員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後,打印自動生成的《2020年寧津縣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和《2020年寧津縣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報考誠信承諾書》(以下簡稱《誠信承諾書》),打印材料在面試前資格複審時使用。

3、掃描發送PDF格式的《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到指定郵箱。報考人員將一式三份《報名表》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並加蓋公章,連同《誠信承諾書》,於2020年4月18日12:00前掃描為PDF格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格式統一為“報名序號+考生姓名+手機號碼”。凡只在網上填寫提交報考信息,未發送PDF格式《報名表》的,不予資格審查,視為報名無效。

報考人員註冊虛假報考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資格初審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收到報考人員發送的PDF格式的《報名表》後,24小時內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並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初審結果。符合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應說明理由。報名資格一經報考機關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三)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可於2020年4月14日9:00至4月19日17: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初審結果。

(四)改報其他職位

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得低於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計劃,根據有關規定取消該職位或相應核減職位計劃。已報考取消職位計劃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五)打印准考證

報名成功後,報考人員須於2020年4月22日9:00至4月23日18:00期間,自行登錄“寧津縣人民政府網”下載打印筆試准考證(A4紙)。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均由縣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其中,報考團縣委書記職位和鄉鎮(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職位的人數如果低於10人(包括10人),擬不進行筆試,按實有報考人數直接進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能力、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

(二)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數與計劃的比例團縣委書記職位和鄉鎮(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職位5:1,鄉鎮(街道)副科級領導職位3:1。若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情況,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形不成競爭的職位,擬確定為考察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於本次公開選拔形成競爭的職位進入考察範圍人員面試最低成績。

1、資格複審。進入面試範圍的報考人員須向選拔單位提交《報名表》、《誠信承諾書》一式三份,《公務員登記表》或《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事業單位落編手續複印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任職文件原件及複印件和選拔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進行資格複審。凡信息不實或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的以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經公開選拔領導小組批准後,取消其面試資格。出現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2、面試內容。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專業知識、能力素質、個性特徵以及與報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滿分為100分。

3、面試形式。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每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15分鐘。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採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後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後統一向面試人員宣佈。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面試成績各佔40%、6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其中,報考團縣委書記職位和鄉鎮(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職位的綜合成績只計面試成績。

四、考察

考察採取差額考察方式進行。根據選拔職位計劃和考試綜合成績,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差額考察對象人選。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均確定為考察對象人選。選拔職位計劃1至2名的,考察對象人選差額1名;3至5名的,差額2名;6名及以上的,差額3名。

考察工作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考察組要嚴格審核幹部檔案,認真核實考察對象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相關手續是否完備。凡發現幹部檔案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和身份等基本信息塗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報名信息不真實的、誇大和偽造工作成績的,經報縣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領導小組同意,一律取消考察對象資格。

考察工作實行全程量化計分,主要採取民主測評、德的專項測評和考察談話等方式進行,對考察對象的個人品行、能力素質、工作業績、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瞭解和考察,要徵求紀委監委、政法委、檢察、衛健、信訪部門意見。考察結束後,考察組成員根據考察談話的情況,從政治素養、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工作實績、作風紀律和領導素質六個方面,背靠背打分,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情況量化評價。同時,組織考察對象填寫《公開選拔領導幹部獎勵量化評分表》,涉及到加分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並附單位主要領導簽字、蓋章。

考察量化得分(100分)=民主測評得分(25分)+德的專項測評得分(30分)+考察情況量化(30分)+幹部獎勵量化得分(15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察量化得分分別按照30%、50%、20%加權計算最終成績,不計筆試成績的,面試成績、考察量化得分分別按照80%、20%加權計算最終成績。

五、公示和任用

根據報考人員的最終成績,確定擬選拔人員,並面向社會和所在單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資格,不再遞補。

公開選拔的幹部由縣委研究任命,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不合格的,免去試任職務,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安排回原崗位工作或安排適當崗位,不再享受試用期職務待遇。其中,考取鄉鎮(街道)副科級領導職位的,按原身份適當安排職務,不改變原身份。

六、其他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在縣委的領導下,成立寧津縣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本次公開選拔工作由縣委組織部具體負責實施,縣紀委監委全過程監督。本次公開選拔未盡事宜,由縣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諮詢電話:

0534—5221432

紀委監委監督電話:

0534—5221142

寧津縣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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