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欺騙的手段買走我們的房子,現在知道受騙了可以起訴要求返還嗎?

我是大懶豬


你只要本人簽過字了,戶也過完了,買住只要沒有脅迫你,你如果是個正常行為能力人,恐怕你找誰都是沒有用的。


威海房產趙凱


【@徐言法事】告訴你答案:

1、所謂的“欺騙的手段”,可能有兩種結果,一種是構成詐騙犯罪;另一種是構成民事上的欺詐。

2、如果你認為構成犯罪,建議你儘快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儘可能的提供證據,配合公安機關儘快破案。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強制措施,你就有可能佔據主動,無論是通過處置涉案財產還是家屬主動退賠,彌補經濟損失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

3、如果僅構成民事上的欺詐,建議你收集證據,儘快向法院提起訴訟,可以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並賠償經濟損失。

4、如果涉案房屋已經被對方以相對合理的價格賣給了別人,那麼把房子追回來的可能性就不大了,因為購房人可能構成“善意取得”,你只能要求欺騙你的人賠償經濟損失。

5、你還要考慮在房屋買賣過程中,你自己是否存在過錯,法院如果認定你作為出賣方也存在過錯,可能會承擔一定比例的過錯責任。

6、以上,共參考。


我是徐言,一個靠譜的法律人。

歡迎諮詢。


徐言法事


我不知道你所說的是不是欺騙,給我第一感覺是你當時賣的時候便宜了,現在後悔了,我親身經歷的一個事經過是這樣子,賣方由於資金需要急需要資金週轉,所以想把房賣掉找上我,我客戶2018年3月份付20萬定金購買賣方一套200萬的洋房,一次性付款,4月底付100萬首付,定於9月份30號前過戶(賣方要求等孩子上學拿學區後再賣所以提出過戶時間晚點,買方不需要學區所以同意)由於客戶時間比較長需要等半年,當時籤合同時間雙方像親姐妹一樣很開心聊的像一家人一樣 直到買方4月底付齊首付100萬後,當時海口房價也在微漲,中間不斷地有中介給賣方打電話說這個房現在能賣220-240萬之間,到了六月份賣方就後悔了,就想把一百萬首付款還給買方不想賣了(我猜是可能拿買方的一百萬資金週轉了現在不需要了也加上現在的房價微漲了一點),買方就把賣方告上法院,因為簽訂的買賣合同沒什麼問題,當時賣方反駁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當時買方帶的老公不是真老公,是假老公,當時都是那個假老公做主,但是籤合同沒有假老公的名字,讓我中間方作證做欺騙賣方賣這套房,讓我中間方也成了被告[流淚],人家買方小姐姐是離婚過的交的男朋友(比較老的男朋友估計是有錢吧給買方離婚的小姐姐買房吧),買方小姐姐說他是我男朋友我叫他老公是不是很正常 結婚才能叫老公嗎?總之賣方一直找各種理由說欺騙他賣房這個事,讓我中間方作證,反正當時鬧的很兇,都報警幾次了。在這裡我就大概講這麼多,我作為中介也上了幾次法庭,我得出的結論是,二手房交易越快越好,還有找具有專業的中介,多瞭解賣方什麼賣房,合同一定要細,擔心什麼都可以寫都補充協議裡,

這個單子最終的結果是按照合同履行。


海南房星探


這個事網上還真不少,我都理解不了房子是最重要家庭財產是什麼原因能讓別人輕易的就給騙走了呢?如果是因為投資或者是你不是老年人也沒有精神類疾病沒有確鑿證據證明是非本人自願情況下進行的房屋交易,很難進行維權。

這個這會確實處處會有很多騙子專門去坑騙一些老年人或者是財迷心竅的人,我覺得不管在什麼情況下房屋這種幾代人或者是一輩子才能掙的財產交易時必須按照當時基本價位,正當的法律程序,所有必要的程序必須要正規合法,只有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當遇到財產受到損失時才能合理合法的挽回損失。

最後說一句佔小便宜吃大虧,生財有道。


啊偉日記


用欺騙的手段買走我們的房子,現在知道受騙了可以起訴要求返還嗎?

假如像你說的,是用“欺騙”的手段買走你家的房子,是符合無效合同的規定。但是,是否欺騙,也不是憑你的想象。因為從你賣房到對方買房,從看房到協商,一直辦理房產手續,是有一套程序的,並不是靠欺騙就能把你的房子買到手的。所以,取證非常困難。這就需要你提供確鑿的證據,才能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你的房產。假如你真的如你所說,也可以請求法院介入調查。(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王萬東法律服務


你說的情況是需要充足證據進行證明的,沒有證據只是你覺得或你認為被欺騙,是不行的。如果購房合同確實存在欺詐,那麼當然可以去法院起訴,主張合同無效,要求返還房屋。


劉樹徵律師


當然可以起訴,因為合同有無效和可撤銷,所以你大可以行使你得訴權,但最終結果因為你並未描述詳情,無法判斷


西安律師李博星


(1):起訴,由法院認定是否欺騙。如果是因為現在房子漲價了,那就……

(2):諮詢律師,看是否過了時效。


大政人


案子描述不清楚,無法給出客觀判斷,建議跟律師面談或電話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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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燕龍律師


口說無憑呀,你說欺騙但對方有另外一套說法,你讓法官怎麼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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