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秩序大整治”15条新举措


廊坊市“交通秩序大整治”15条新举措


廊坊市“交通秩序大整治”15条新举措


按照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相关部署,市公安交警部门推出“交通秩序大整治”15条新举措。


一、加强城市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交通运输、城市综合执法、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在公交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推介“廊坊交警”“交管12123”等微信公众号、微博二维码和网络平台,积极营造文明交通宣传舆论氛围;在餐饮场所进行杜绝酒驾提示宣传;督促、指导网约车、代驾车、“快递小哥”等从业人员安全行车文明交通教育;加强市区停车治理。


二、推行从严执法新模式。

采取集中统一行动日,各县(市)交警大队、直属大队异地用警、交叉执法等形式,始终保持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毒驾、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套牌、假牌、闯禁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曝光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利用民警现场查处取证,通过道路LED屏、廊坊交警官方“双微”、广播电视台、廊坊零距离等媒体予以曝光。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等不守法、不文明过路口行为依法处罚。


四、整治快递、外卖从业车辆通行秩序。

联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快递、外卖行业个别从业人员不守法、不文明交通行为,对横穿、逆行、不戴安全头盔、违反禁令标志、不遵守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予以扣留车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规范通行秩序。


五、加大电子警察抓拍曝光力度。

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机动车违法停车、违规占用公交车道、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治理,依法处罚。


六、对道路两侧乱停乱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加强治理,对“僵尸车”集中清理。

通过交警现场执法、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移动抓拍车巡逻等方式进行严格处罚,拒不驶离的及时拖移车辆。


七、开展堵点乱点整治工程。

对医院、学校、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人流、车流集中区域,精准施策、加强巡逻执勤警力,缓解交通拥堵。


八、优化交通组织。

通过视频卡口等系统,进行大数据分析,实现信号灯精准配时;科学设置路口禁左;对有条件的次干道、支小路实行单向行驶,实现区域微循环;完善机非隔离设施,减少混行乱行。


九、深化车驾管系统“放管服”改革。

实行网上车管所、静态车管所、动态车管所“三位一体”服务模式,继续深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权限下放;引导车驾管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对驾驶证记满分教育和未审验教育实行网格学习培训,有效解决预约培训排队问题;加强与邮政、保险、银行、4S店、二手车市场、报废车回收企业、安检机构等部门深度合作,不断拓展车驾管业务办理网点;对客货运企业等车驾管业务集中的单位、区域,车管所派出流动服务车上门服务,实现车驾管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流动办,积极引导办事群众使用“交管12123”APP办理相关业务。


十、擦亮服务窗口。

对全市交管部门服务窗口岗位,统一规范业务范围、办理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渠道和工作纪律,并通过官方微博、微信、触摸式自助咨询系统等多种形式,全部公示到位,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建立交通事故处理警保联动机制。

联合保险公司安排查勘员参与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接到事故报警,获取事故信息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查勘员赶赴现场,进行查勘等工作,警保部门联动对事故车辆提供报警、取证、调解及后续索赔告知指引等服务,提高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快赔效率。


十二、开展文明交通最美廊坊人等系列评选活动。

对在文明交通创建、巩固、提升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市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市文明办给予表彰奖励。


十三、警种部门联合作战实现精准打击。

市交警、巡警、治安、刑警等部门,通过路口执勤、加强巡逻、现场查处等方式及时纠正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对阻碍民警、辅警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拘留和罚款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对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从严管理。

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越线停车、逆行、违法载人、穿越护栏等违法行为按上限处罚。

对“快递小哥”车辆、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管理,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扣留车辆。


十五、实行抄告备案制度,落实诚信制度。

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市政府诚信系统。

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公示。

对共产党员、公职人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抄告通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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