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開車的後果無需多說
但有些“老司機”以為
“喝了酒走高速,不會被交警查到”
千萬別這麼做!
未來3個月
桂林交警將“鎖城”夜查
不管你在哪喝酒
回來得再晚
他們總會在各大路口等你!
從7月5日起,桂林市公安交警部門開展為期3個月的全市嚴厲整治高速公路酒駕醉駕毒駕“鎖城”夜查統一行動。
高速“鎖城”夜查行動是以繞城高速公路為重點區域,同步跨轄區組織靈川、機場路等縣、區大隊在繞城高速各收費站進出口周邊配合開展。
行動期間,龍勝、臨桂高速一、三、四大隊積極策應、配合高速公路“鎖城”行動,以轄區縣城高速出入口和收費站為重點,機動開展夜查,與市區各大隊遙相呼應,形成了高速、城區兩道嚴密封鎖線。
7月5日
“鎖城”夜查行動開始
趕快去現場看看
有哪些狼狽的“醉貓”被攔截了
無證酒駕上高速,罰!
7月6日凌晨1時許,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管理四大隊執勤民警發現,一輛棕色小車進入平樂收費站時緩緩前行,車身還不時左右搖擺。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
當搖下車窗後,民警看見駕駛員陳某神態迷迷糊糊,並聞到了一股濃重的酒味。民警示意陳某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但陳某一會稱自己出門忘了帶證件,一會稱自己記不住身份證號碼。在民警多次詢問下,陳某出示了行駛證,並承認自己喝了點酒。
經查詢核實,陳某並沒有獲取機動車駕駛證。在證據面前,陳某承認自己無證且酒後駕駛的違法行為。
“我以為過了凌晨,高速公路就沒有交警攔車,這才抱著僥倖的心理開車上了高速。”陳某說。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陳某的結果為63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最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員陳某因無證駕駛、酒後駕駛兩項交通違法行為,將最高面臨罰款3500元,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酒駕遇交警還想跑?沒門!
7月5日20時許,荔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在荔桂路開展夜查整治行動時,一輛麵包車發現設卡警力後迅速往路邊的小路停靠,這樣的舉動引起了執勤警力的注意。
隨後,荔浦交警立即組織執勤警力對面包車司機證件及車輛證件檢查,並對駕駛員進行酒精吹氣測試。經核查,駕駛員證件齊全但酒精測試結果為61mg/100ml,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該名男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7月5-6日期間,桂林市公安交警部門共出動警力498人次,警車127輛,檢查各類車輛3117餘輛次,查處酒駕41起(含醉駕1起,查獲高速公路酒駕5起),涉牌涉證交通違法89起,車輛逾期未年檢違法63起,其他交通違法418起,暫扣各類機動車108輛。
繼續往下看
你就知道這次“鎖城”行動
到底有多嚴了!
桂林市各高速公路卡口設卡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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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駕駛員證件是否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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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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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酒駕醉駕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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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各縣交警在桂林市城區主要幹道、國省道
開展酒駕醉駕毒駕夜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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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多大單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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