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切实加强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预防和减少雷击事件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14日,双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文《关于切实加强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认清当前形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期防灾减灾新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采取有力措施,共同做好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统筹防雷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气象部门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管理和防雷安全公共服务职责,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雷电灾害防范等级,建立全县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库;开展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公益性单位(场所)防雷安全检测和防雷科普宣传;负责有关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应急管理、住建(人防办)、交通运输、科工、教育、消防救援、公路、水利、城管、电力、通信等部门单位按照“三个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要求,将防雷安全作为安全生产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会同气象部门组织开展防雷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重点单位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完善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防雷装置维护检测。

《通知》强调,将防雷减灾安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落实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重点加强易燃易爆场所、危化企业、烟花爆竹仓储、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防雷重点单位防雷设施安装、安全检测、日常维护覆盖率的检查。 (通讯员 刘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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